文/焱书敏 图文无关 有句话说,人老自多愁,水深难急流。 人的一生只有匆匆几十年,爱情甜蜜、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每个人都向往和渴求的生活。只有夫妻不离不弃、儿女绕膝,才能减少人生路上的孤单。 很难想象,一个94岁的老人,在近60年的时间里,始终孑然一身,独自生活,而4个子女竟然没有一人前来看望,是何等寂寞和凄凉。 而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他和居委会结下了不解之缘。遇到任何困难,都是居委会在极力帮助解决,才得以让他在广袤的人流中,有一枝可栖;遇到困难时,还有人可以求助。 这无疑是他人生路上的一簇烟火,给人光亮,也带来温暖。 正是那些来自陌生人的关爱,陪伴他度过晚年的坎坷和艰难,在风雨交加的人生路上,陪伴他日复一日,在流年里穿行,在岁月中相依。 01.
五六十年代,曹法泉在无锡一个工厂上班。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重视,他响应国家号召,毅然辞职,内迁到安徽务农。 单枪匹马的曹法泉建了一个简易房自行居住,开始了一个人独居的漫长之旅。 而他的决定,也导致婚姻破裂,4个子女全部留在妻子身边。 几年后,当他回到无锡,想带孩子出来生活时,妻子已经改嫁,继父对孩子们视如己出。而当时4个子女由于和母亲感情深,更怀疑他是否有养育子女的能力,而拒绝了他。 曹法泉只好独自踏上归程,孤零零地回到了安徽。 没想到,这一别就是60年。 曹法泉性格内向,一生都独来独往,不跟任何亲戚交流,也和子女断绝了联系。 随着城市化改造的展开,开始征用土地,村里大多数人外出务工。 而超过55岁的人即使出去务工,也没有单位愿意聘用。曹法泉只好在社区里干一些杂活,扫扫地,收拾一下垃圾,勉强糊口。 农转非后,他有了退休工资,生活有了保障,才不必再为生计而奔波。 02.
2003年,78岁的曹法泉面临无锡老家的旧房改造,因涉及他日后养老问题,当时居委会找到他相关的亲戚商谈此事。 他一个弟弟说,曹法泉有4个子女,但是都不管他,要求将他一切后事包括养老丧葬等都交给居委会处理,并形成书面文字,以一张协议为准,曹法泉也同意这样处理。 此后,居委会专门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去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在居委会的安排下,看病全部免费,住院有人陪护,并为老人买菜买肉,一直照顾到他临终前1年左右。 由于曹法泉居住的地方拆迁,居委会又将他送到养老院居住。可是,几天后他就跑了出来。因为在养老院居住时不能外出,而他又习惯了每天早上5点多就出去溜达,有时在公路上,有时在村子周围。 他回来晚了,照顾他的人员只好等着,太晚了就出去寻找,到处打听后,再将他带回家。 从养老院跑出来后,他曾经工作的环卫站为他安排了一间办公室让他居住,这样就会经常有人陪他说话,也方便工作人员照顾他。 搬过来后,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居委会给老人安装了三个监控。 因为照顾他的人有时候会回家看孙子,有了监控,居委会可以随时了解老人的情况,大家才会放心。 在曹法泉生命的最后阶段,无法自理后被送到养老院,直到去世。 03.
曹法泉去世后,留下近30万现金和一套价值近200万的房产,引来多人前来分割遗产。 亲戚们首先找过来,要继承曹法泉的遗产,继而他的4个子女将居委会告上法庭。 司马迁说,父母者,人之本也。 60年曹法泉受尽孤独,儿女却不闻不问,甚至父亲死去都毫不知情,他们根本没有尽到子女赡养的义务。曹法泉去世后,却纷纷来争夺遗产。 有子女之名,却没有尽到子女的责任,让一个孤独的老人,独自生活60年之久。这种只认钱不认人的做法,不但有悖于道德,更有愧于良心,也是和法律的规定相背离的。 最后,4个子女并没有捞到一分钱,只好灰溜溜地离开了。 听过一句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具备了最起码的道德,尽到了最基本的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才能问心无愧地继承财产。 父亲需要照顾的时候,子女无影无踪;闻知父亲有遗产可以继承,却蜂拥而至,渴望分一杯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而居委会一直在照顾这个老人,为他安排居所,派专人看护,送他去敬老院,为他筹备生活所需。在他最艰难的时候,为他送去温暖;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他解决困难。 正是有了居委会的关爱,才让他拥有稳定生活,平安度过余生。 04.
有人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享有尽责任的乐趣。 责任和权利像一对孪生姐妹,谁也离不开谁。不尽责任,就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 4个60年视父亲如陌生人的子女,早已经失去了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居委会却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着老人,孰是孰非,自有定论。 面对巨额财产,即使不甘心,也已经晚了。 只能远远地垂涎,为自己的不孝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