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上映,网友直呼口罩哭成面膜。 即便是独生子女,在看到姐弟两个关系由疏及近,感情由浅入深的那一幕幕都会忍不住泪目的。弟弟跟姑妈说他想回家;弟弟哭着满地铁站找姐姐;弟弟给姐姐泡红糖姜茶…… 常有人说,共苦只有半分苦,共甜却有两分甜。可是,当这甜被具化为房产的时候,共甜却似乎连半分甜都没有了。 偶然一次,在网络中看到故事的原型,真的觉得那姐姐做得有点过分……我本以为大家应该会一边倒站弟弟的,结果似乎有将近一半人站姐姐,双方争吵激烈。 一、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按照这个姐姐自己说的,她是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的,因为她说了"她咨询过律师"。也仅仅是因为她的这一句话,很多网友被带偏认为法律没说她有义务,不服你来养。 但是在我看来,这个点其实是存疑的。 首先,我网上找了一下,其实当双亲都不在的时候,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人是有监护义务的。 原型中的姐姐,21岁的时候父母要弟弟,24岁自己有了孩子,而且还从父母那里得到了赠予的房产,她是有监护能力的姐姐,应该监护弟弟。 其次,她在故事中轻描淡写地带过一句话——福利院不收她弟弟。 那么问题来了,福利院为什么不收?其实很有可能是因为有她这个具备监护能力的姐姐在,所以她弟弟并不符合福利院的收养条件,不予接收。 二、姐姐的房产要不要分给弟弟? 我想,从法律的层面说,她从父母手中得到的房产大概率应该是不用分给弟弟的,毕竟最后她能将老家两套房子卖了,在城市付个首付,说明房子并没有牵涉更多的问题。 当然,自由揣度一下,问题还是有。 因为有见过原帖的网友说,她着急忙慌地将自己2岁的弟弟送到一个穷山沟里,是为了让他这辈子没有翻身的机会;原贴还说,大的那套房子就是父母的,因为被人抨击,她才改口说是爷爷给的。 如何理解这个"翻身的机会"?可能2岁弟弟的自我成长受到重要阻碍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这个2岁弟弟如果将来懂法,他是可能在成年之后的2年时间内追究姐姐的责任的。 她在帖子中一直强调她感谢国家,感谢法律,房子是她的名字就永远是她的名字,就算她的父母和兄弟也休想分走一分钱,否则她也不会过上现在的日子。 她不是感谢法律的正义,而是感谢法律维护了她的权益。那么问题来了,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孩的权利谁替他主张? 三、父母想要二胎,要不要问过一胎的意见? 其实这才是最奇怪的点。 那个姐姐说父母重男轻女,在她21岁的时候要了弟弟,完全不顾她的感受,所以她对弟弟相当排斥。这个感情上的点引发了很多人的共情,进而支持这位姐姐做法。 但是,在法律上,她是不能干涉父母要二胎的自由的,对吧? 接着她又说,因为房产已经在她名下,无论是父母还是兄妹,没有人可以要回,所以她的父母也别想要回。 但是,在感情上,房产其实是父母赚的,应该还的,对吧? 结果,这个姐姐玲珑的脑回路,既用道德包装出了自己"受到亲情伤害"的形象,又用法律坚决维护住了房产,然后扩大为赢得了人生。 如果换个方向呢?父母也可以说,在法律上你不能干涉我们要二胎的自由,在感情上你要把房产还给我们。这样说有什么问题吗?对付一个2岁的婴孩都能用得出这样的手段,我想一个21岁的成年人这点分量应该完全吃得起。 诡辩谁不会?只是她是唯一能够张嘴说话,指尖点字来为自己说话的人罢了。 原姐姐还问了,父母五十多了生儿子,等儿子成年自己都快70了,别指望儿子能赡养。这里还真要说一句,儿子赡养他们是义务,法律会管,就不劳您操心了。2岁的婴孩都能活下去,70岁的老人,房产在手就不怕没人养他们。 另外,重男轻女的帽子那么好扣?你家房子都在你做姐姐的手里,重哪门子男,轻哪门子女了? 网友请理性发言,别动不动就圣母菩萨的叫,道德洼地看谁都是圣母,见谁都是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