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抄袭是把双刃剑。对于小号来讲,巧妙地抄袭可能是终南捷径;但对于大品牌大IP来说,是一大禁忌。奥迪广告涉嫌抄袭的事情,不单单犯了大忌,还几乎堵死了自己的所有后路。 抄袭创意,在行业内是很普遍的一件事情,因为创意难得,所以模仿者云集。但因模仿创意而引起纠纷的其实并不多,一方面是因为只要是巧妙抄袭避开坑,基本上是很难做实的;另一方面,涉嫌抄袭的一般都不是特别知名或者大的品牌方,因为他们有专门的团队和供应商。但事实上,奥迪广告这件事情成功把自己的路全堵死了:强大品牌商+强大代言人+复制粘贴,丝毫不给自己留余地。几乎是只字不改,照单全收,这广告公司肯定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事件发酵很快,有关方面的回应也都非常迅速。昨天下午,刘德华方也进行了正式回应,可以看出其非常有诚意和态度。刘德华作为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一直是中国影视圈的常青树,也是拙匠君比较喜欢的男演员。从表面上看,刘德华是无辜躺枪,因为他仅仅是代言人,而并非广告策划方。这自然能为刘天王开脱掉主要责任,但广告是品牌+代言人+广告策划的联合生产,三方是利益相关方(刘德华方亦是广告行为的受益方),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掉。 主责可免,但次责肯定难免。由于刘天王的良好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刘德华本人的商业价值可能会有负面效应,但可能是微乎其微的。涉及到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定然是商业的归商业,法律的归法律。现在"抄袭"基本上已经坐实,事情解决起来应该也是很快的,私了+公开道歉声明,或许是对利益相关方最好的解决方案。 拙匠君还是抱有"吃瓜群众不嫌事大"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情,如果被侵害一方拒绝私了(代价是会损失大笔的和解补偿),而是诉诸法律,就能丁是丁卯是卯,公开公正审理,定然是个很好的普法宣传案例。尽管品牌方和代言人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但对社会进步来说,是有一定的促进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