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甘肃平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39名中毒患者被送往当地两家医院救治。大多是十四岁以下的儿童,其中三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均不到两岁。最小的还不到两个月,经初步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疑似食物中毒病例均服用过散装牛奶。 一名八个月大的女婴的母亲说,春节过后就开始给宝宝喝牛奶了,一直没问题。7日早晨,家人像往常一样给宝宝喝了牛奶,谁知没多久开始出现反应。脸色发黄,嘴唇发紫,还伴有呕吐。后医院根据患者临床表现,以及检测发现,牛奶中含有高浓度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业用盐,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可使一些肉制品变得更好看。但会降低人体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由此致使患者组织缺氧,食用0.3克到0.5克便可引起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如果治疗不及时可导致死亡,牛奶中含有亚硝酸盐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它是没必要加亚硝酸盐的。 可经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刑侦专家的反复勘验,调查取证,确定此案就是特大投毒案件。39名患者皆食用了平凉市工业园区马坊村马文选奶场4月6日下午配送的牛奶,有的是直接到奶场买的,有的是奶场定时定点送到小区的。显然,就是这家的奶出了问题,不过警方经调查后认为事并不是奶场主人马某所为。 将犯罪嫌疑人目标锁定在与马文选奶场一栏之隔的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乡泾滩村村民马秀玲、吴广全夫妇身上,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嫉妒所引发的。马某不是当地人,系租用场地养殖,而他早先跟马秀玲夫妇关系还很不错。不然两家也不会共同租一个大的奶牛院进行经营,起初马某养的是黄牛,无奈收益不好。 便改养了奶牛,此时恰好马秀玲夫妇也改养了奶牛,两家鲜奶供应的市场是相同的。这便存在竞争关系了,马某为人比较热情,他家的牛奶也就在村里口碑不错。此前村中的散装鲜奶都是由崆峒区十里铺及二十里铺的人配送,后来渐渐改订马某直接配送的牛奶,眼瞧着隔壁源源不断的生意。 马秀玲夫妇难免有些嫉妒,前几年两家又因一些琐事产生了过节,便产生下毒破坏马某生意的念头。早在4月5日,马秀玲就曾乘马某夫妻不注意,往马某牛奶内投放少量亚硝酸盐,但并未产生严重后果。4月6日,她再次找准机会投放亚硝酸盐,这一次导致了39人中毒。马秀玲自认为天衣无缝,可牛奶的接触人是查得到的,亚硝酸盐的来历也是查得到的。 两人随后被双双刑事拘留,同样是做鲜奶生意,自家生意不好不反思一下。反而因为嫉妒,就采取投毒的方式来陷害对方,既违背了道德准则也触犯了法律底线。马秀玲、吴广全夫妇为报复向马某家牛奶桶中投入亚硝酸盐,致用户食用后3人死亡,36人中毒治疗。 此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即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甘肃平凉市根据马秀玲、吴广全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考虑,依法判处马秀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吴广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提起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3年7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4·7甘肃平凉特大投毒案首犯马秀玲被执行注射死刑。嫉妒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正常情绪,但不该一昧放任,否则会使人面目全非。 出于严重的嫉妒心,干出一些违背基本道德底线,甚至是违反法律底线的行为。就比如说此案中的马秀玲、吴广全夫妇,如若他们当初调整心态好好经营,说不准生意能比马某的奶场还要好呢。就算实在竞争不过,也不该使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大可以换另一种生意。只可惜他们的心已被嫉妒占据,最终犯下了如此恶行,自己也为这恶行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