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在啃吴亦凡的瓜——涉及未成年人了,性质变了,据说有八个之多…… 最近又爆出:吴方有意出200万封口,都美竹一不下心就会栽进对方挖的坑中…… 本来我对这类事不感兴趣,狗血剧,一地鸡毛,或者是狗咬狗一嘴毛! 但和吴秀波事件比较一下,又觉得有点教育意义——说警示也行。 毕竟法律意义上的受害者,似乎有了。 那就说说。 当年吴秀波和那个陈什么谁是谁非? 很难讲清楚,比谍中谍还费脑,其实也不必去纠结谁是谁非,就是一对活宝而已。他们谁是受害者?这倒很简单,一句话:没有! 具体为:男的给女的挖了坑,把她送进去了——这犯了王校长行此道的规矩,所以他大骂波叔是渣男,渣得都不行了,不就是给钱的事吗,干嘛这么不仗义? 而女的呢,也不白给,她直接毁掉了情郎的演艺前程……互为所害吧? 显然,互渣而已,凑了一对罢了。 这个事件里没有受害人,如果一定要找出来,那只能扩大范围了。 于是结论是:真正受害的一是社会公德,二是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由于公众人物的负面效应导致的不良社会影响,污了众人的眼,脏了社会的形象,损害了社会道德,碎了三观…… 想想吧,他这些年演了多少形象?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我本来还以为,如果《三体》拍电视剧,那个罗辑非波叔莫属,沉毅,执著……岂知,一夜之间,好人设碎了一地,随之而来的,是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的系列形象……许多都曾经那么正面,那么高大! 这些都是受害者! 对了,还砸锅给了演艺界——本来演艺界就像文物一样脆,经不住一点磕打,这倒好,直接把遮羞布扯下来了,于是很凉快很节俭地跑,于是世人知道了,原来还可以这样烂! 敢情屏幕上那些形象真是靠演技啊! 演艺界真的没好人了?洪洞县里全是渣?当然不可能,甭管多少吧,好人指定有。 现在,类似的事又来了,这次是吴亦凡——不同的是,没有一个市民会觉得惊讶,因为此人早就是劣迹斑斑了。 一个外国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 吸毒、各种……眼前这等事早就有过,只是谁也没认真,何必呢,都是扬州瘦马和大官人的那点事,与别人啥关系?说具体点,不还是波叔和陈某那类事吗?200万不行,800万行不行?还是那话,一对活宝,谁也不是受害者,相互都是挖坑的,都是文物贩子。 洗洗睡吧。 可这次为何又都醒了呢?因为有未成年,据说已牵扯8个之多……嗷,吃瓜群众一下清醒了——要出大事了,紧跟踪可疑人,看这回这个加籍人士如何逍遥…… 细品品,这其中不乏正义。 这次真有受害者! 于是此次事件的教育意义有了——或曰警示: 首先,毁掉你,必先让你疯狂!别看今天闹得欢,就怕你将来拉清单!现在,清单正在出台,两类: 一是受害者名单,都在翘首以待,那个某某……敢站出来吗?法律为你撑腰! 二是吴某的劣迹清单……我不写了,放心,网友比我清楚。 无论你是什么来头,无论你是否外国人,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惩罚! 或许有人纳闷,既然和波叔有一比,那么都美竹呢?哎,前面没说吗?自然和那个陈某一样了,还是相互一嘴毛,不存在什么受害者,无非是周瑜打黄盖嘛。 那其他人就不是周瑜和黄盖啦? 差点问住我了,当然也是……不过……未成年,你懂的——这里的教育意义也不小。 其次,对这些栽进坑的未成年,意义很实在吧? 对那些正翘首以待准备往坑里跳的备胎中的未成年,教育意义也很有几分吧? 从感情上说,谁不知道五十步笑百步的道理?差几个月成年差几天成年,这么点时间就会一个懵懂一个自知了? 唉,算啦,别较真,法律吗,不教条点也不好操作。 人家未成年,就这一条,足够。 那么好吧,同意了,她们是受害者了。 不过,成为受害者,不也是教训吗?那些做监护人的不问问吗?都干啥了?能说清楚吧? 再问一句:据说吴大官人没强迫谁,怎么就天天做新郎呢?听说他的粉丝团很特别,小米们都等着派红包呢!那一次他只身空降上海滩,那米粉们的惊呼啊,都有冯程程的范了。 是等着文哥……? 哥哥……说不好,此处省略…… 虽然从法律层面而言,这些未成年是受害者,可是……这其中教训——你懂的! 偷鸡不成蚀把米——我拿不准,恰当吧这么说? 反正,教训啊! 所以,教育意义很实在呀,注意体会吧。 说到最后,让我们也锻炼一下想象力,参与一下,想想结局会如何。 比如,吴大男生怎么交待呢?谈恋爱?不行,太多了,违反常识啊,难办了。那就伏法吧——不行!绝对不行,吴的经纪公司态度坚定,绝不能让摇钱树凉凉! 怎么办?没准还真有办法,比如那个公关加粉丝效应——当然,不新鲜了,老一套了。 不过屡试不爽!因为那些米粉只看一点:颜值!看着爽,啥都不算事! 知道子都吗?春秋第一美,只要有如此颜值,那还犹豫什么,赶紧助力呀,实在不行就众筹吧!——这是我猜的,记得郑爽的粉不就是这样操作的吗?估计有效,因为我到现在也没听说这个郑大美人怎么个结局。 至此,受害者分析清了,教育意义也有了。 行了,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