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城上刻字还接力?不到一天就被查获
长城是我们
最为自豪的文化遗迹之一
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慕名而来
长城需要保护
而有些人却不在乎
甚至还在城墙上刻划
以此留下来过的证据
长城接力刻字
3月21日,一段令人气愤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视频中,3名游客接连用硬物在八达岭长城城墙上刻字。一名女性游客在刻划城墙后,随即将手中的硬物递给同行的男性游客。
该男子接过硬物后,随即也在城墙上"潇洒"地刻起字来。
视频一经曝光,网友们都气愤地批评这种毫无素质、破坏古迹的行为。
官方深夜通报
通报称,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经初步调查,视频中拍摄的游客刻划行为发生时间为3月21日13时许,地点位于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初步判断游客使用的刻划工具可能为 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划内容为游客姓名。 目前,已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会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月22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 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 ,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故意损毁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
类似案件
2020年10月6日,17岁河南籍游客杨某在八达岭长城游玩时, 在八达岭长城的一块城砖上刻字 ,造成城砖的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杨某 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另外,八达岭长城景区根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八达岭长城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杨某列入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2020年4月6日,一名男子正在对长城墙砖上进行刻划,一名男子望风掩护,已经刻上"四川"二字。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 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 的处罚。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
保护文物
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
你以为刻上的是荣耀,实际上是耻辱! ""到此一游"等相关字眼被永久地留在文物上实属不该,让文物"干干净净"的游览行为才是我们应有的爱国表现和守法行为。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和重要标志。不光是长城,其他的名胜古迹也需要大家共同保护。文明游览、从我做起,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