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接受中,人与各种艺术品相遇。一方面人走向艺术品,另一方面艺术品向人敞开。也正是在艺术接受中,人们经历了艺术的创造过程并理解了艺术家自身。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接受是一切艺术现象的聚集。它不仅是艺术现象结构中的一个要素,而且包括了艺术现象的一切要素。 ■ 文| 彭富春 艺术现象自身是十分复杂多样的,因此,人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艺术存在的样式。尽管这样,艺术现象具有一个基本的结构。一般而论,人们将它分为艺术家、艺术创作、艺术品和艺术接受等要素。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于艺术现象结构中要素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的理解是不同的。例如主体主义的美学会更多地强调从艺术家和艺术创作来理解全部的艺术现象奥秘,而非主体主义的美学则主要从艺术品和艺术接受来把握艺术现象的本性。事实上,从近代以来,一般的艺术理论经历了从作家中心到作品或文本中心再到读者中心的转变。十八和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文艺思潮奉行天才的美学观,认为作品的意义是由作者赋予的,由此带动了大量的关于艺术家传记学和心理学研究。 但二十世纪的英美新批评以意图谬论否认了作者的思想,同时,俄国形式主义乃至后来法国的结构主义也强调,所谓的文学艺术现象在根本上是文本,它是自足、自律的,无关文本之外的因素。但三十年代西方艺术理论界不再只是关注文本自身的问题,而是探索文本的阅读、接受和影响问题。尽管这样,艺术现象的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但从一个直接给予的事情而言,艺术现象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艺术创作,甚至也不是艺术品,而是艺术接受。因此比起其他的艺术要素,艺术接受具有其不可争辩的优越性。艺术接受一般表现为艺术欣赏、体验、经验等,也就是最一般的艺术审美活动。正是在艺术接受中,人与各种艺术品相遇。一方面人走向艺术品,另一方面艺术品向人敞开。也正是在艺术接受中,人们经历了艺术的创造过程并理解了艺术家自身。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接受是一切艺术现象的聚集。它不仅是艺术现象结构中的一个要素,而且包括了艺术现象的一切要素。 不过,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思想的道路不是回溯的,从艺术接受到艺术品再到艺术创作和艺术家,而是直线的,从艺术家到艺术创作再到艺术品和艺术接受。这种思想道路无关于对于艺术现象结构中的某一要素的强调,也不试图主张某种中心主义,而是由此表明,艺术现象是如何一步步地显现自身的,并形成自身的结构的。#大道哲学#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