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又有大瓜了! 都美竹发长文,控诉自己被网络暴力和死亡威胁,并贴出多张聊天记录,痛诉吴亦凡恶行:你同时爱着许多女孩,而我都美竹只是其中一个。 都美竹联合多个受害女孩,指吴亦凡约炮骗炮,其中最劲爆的内容,就是:吴亦凡未成年选妃。 都美竹说,吴亦凡"那帮人",会把女孩子们的照片发出来,选中谁就叫谁出来喝酒。 这种行为酷似选妃,且女孩们多数年龄偏小,不少还是未成年,若真坐实吴亦凡睡未成年的罪名,不仅能够让他身败名裂退圈,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吴亦凡工作室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发了律师函,称要告都美竹侵犯吴亦凡的名誉权。 律师函一出,吴亦凡粉丝瞬间觉得自己成了正义的一方,纷纷拿着截图到处洗白。 可这些人似乎没有记忆。告名誉权这个手段,吴亦凡已经用了不止一次了,吃瓜群众也早已知道其中玄机,只有吴亦凡粉丝才会相信这种公关手段。 首先,明星告名誉权,基本是一告一个准的。 吴亦凡律师声明说告名誉侵权,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所以说,吴亦凡团队告名誉权,只是虚张声势,做给粉丝和不明真相的路人看的,是吴亦凡团队惯用的公关手法质疑。如果都美竹说的真的全是假的,那吴亦凡团队应该告诽谤才是。 早在小G娜事件时,吴亦凡就已经告过名誉权,但当时并未盖公章,这件事也没有下文。 说到底,发律师函不过是洗无可洗的时候,用来安抚粉丝,阻止大规模的掉粉,和方便后续洗白的手段而已。 吴亦凡是什么人,只要是家里通网的人,基本都已经有了共识,这不是诡辩可以改变的。 像吴亦凡这种,演戏被群嘲,唱歌被群嘲,代表作一个都没有,只有丑闻层出不穷的人,到底为什么还能在娱乐圈风风光光的当大明星。 若吴亦凡是女明星,估计早已被DF羞辱到退圈了。 这么密集的丑闻就是放在普通男明星身上,也足够退圈好几次了。 只有吴亦凡,一次又一次用愚弄公众的方式洗白,利用性别优势,仗着资本力捧,一次又一次突破道德底线。真是名副其实的资本喂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