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员工主动离职,避免高额经济补偿金,一些用人单位刻意规避正常的裁员程序,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动用各种不光彩的手段。 被裁员,从来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被裁员,而且是不拿一分钱的劝退式裁员,那就是一件让人气愤的事情了! 看看今天的案例。 原告北京云x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倩劳动争议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8 114.64元; 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16年7月1日,被告入职原告公司,从事采购工作。2019年10月27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被告出差前往长沙、衡阳,但被告未遵守原告公司的规章制度,存在虚假报销行为。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严重违纪。因此,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认为,双方解除合同有着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对于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诉如所请。 被告辩称: 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理应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属于程序违法;原告的规章制度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没有公示,也没有告知过被告;原告所述被告虚假报销的情况不属实。被告同意仲裁裁决,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2016年7月1日,被告入职原告公司,工作岗位为大区采购主管。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的平均工资为12264.33元。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期间,被告前往长沙、衡阳出差。 2019年11月,被告就上述期间的出差费用申请原告予以报销,其中衡阳住宿费对被告及潘x共报销347元/天。 2020年1月13日,原告向被告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解除理由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虚假报销,解除日期为当日。 2020年5月7日,被告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186元、未休年休假工资8636元、双休日加班费55 275元。 为证明其主张,原告出示了《云x出差管理制度》,载明原则上同性别的两人同时出差,需同住并按照担任住宿标准报销。经质证,被告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此前没有看到过相关制度,而且该制度并未载明如果同性别两人出差不按照一个人标准报销就要解除劳动合同,不按照一个人报销并不是虚假报销,所谓同性别两人出差的规定也是"原则上"。 原告还出示了电子邮件,其中一份邮件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发送人为zc@meicai.cn,接收人为all及liuchuanjun,附件为《云x出差管理制度》,邮件内容载明对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文件版本进行修订; 另一份邮件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发送人为总裁办,接收人为云x集团,附件为《云x出差管理制度》,邮件内容载明对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文件版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经质证,被告认为电子邮件的收件人中没有被告名字;即使可以认定电子邮件属于公示,那么文件里也只有出差管理制度,没有奖惩制度;邮件发送时间是2019年10月30日,但被告的出差时间是2019年10月27日。 原告又出示了《员工奖惩规则》,载明因员工重度过失,公司有权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判断标准为严重失职行为,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团队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在较小范围内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至5万元的责任人为重度过失。 经质证,被告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严重过失的情形是虚报费用,但是没有对同性别两人同住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原告还出示了《陈述书》,系原告工作人员与被告于2020年1月5日的谈话内容,谈话中被告表示自己了解美x的差旅政策,同性人员正常情况一起出差需要两个人合住;在长沙被告与潘x合住,两个人平摊费用报销;在衡阳被告与潘x分开住宿;公司应当谅解同性不合住的个人不方便的情况。经质证,被告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虚假报销。 法院认为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节,原告并未出示证据证明其就《员工奖惩规则》对被告进行告知,且被告所为亦不属于原告出示的《员工奖惩规则》中应当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裁判结果 北京云x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黄倩2019年年休假工资3678.16元;支付黄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8114.64元;驳回北京云x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