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6。13燃气爆炸事故原因公布,浪费了1个小时宝贵时间
近日燃气爆炸的事故调查公布,这起事故造成了26人死亡,社会影响巨大。最终11人被刑事拘留,35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这个事故调查报告全文70多页,这样就代表着一般人是不会去看的,只有业内人士和搞安全的才会这么无聊的看完,每次看调查报告都会菊花一紧,这次也是紧的厉害。
首先还是简单的说说这次事故的经过:早上5点多钟的时候,有居民发现有燃气泄露,先后有人打电话通知了110,119和燃气公司。他们也是先后在6点多钟的时候到了现场,进行了现场的警戒,并有燃气公司抢险人员关闭了阀门。
这时候这两个抢险人员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以为阀门一关就没事了,没有继续疏散人员。还对民警和消防人员说:没啥事了,你们可以回去了。严重误判了形势,不久后就发生了爆炸。
再来说说爆炸的原因:
1、管道老化加上平常维护和巡检不到位,最终导致了燃气泄露。
2、由于违规建设,燃气在密闭空间聚集,达到块爆炸浓度极限。
3、现场抢险人员已经处置不当,没有及时疏散群众,产生了点火源,最终爆炸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最后我们重点来说说事故的处理,也就怎么追责的。总共有11人追究刑事责任,全是燃气公司的。还有35名公职人员被处理,都是一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这11个人的职位是这样的:
1个董事长
1个总经理
1个总经理助理
1个运营部经理
1个运营部副经理
2个巡线抢修工
4个安全管理专员
出了这么大事故,死了26个人,肯定是要有人承担责任的。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可以说是把企业的老底都给翻了出来,管道维护保养不到位,巡检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应急演练流于形式,人员配置不足,技能水平不足等等。
作为企业负责人,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助理那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抢险人员没有及时处置好险情,那肯定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做为直接上级领导者和管道的运营管理部门,运营经理当然也是不能置身事外的。这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都说的过去。
那抓4名安全管理专员到底是凭什么?是不是就是因为冠了"安全"两个字。
管道老化锈蚀严重,安全员管的了吗?这次老旧管道改造的费用高达2亿元,哪个安全员有这么大能量可以要公司花巨资进行管道改造
管道穿过市场下面,安全员管的了吗?这些违规违章的建筑,这些有问题的管道,恐怕早就已经是默认事实了,你们一些大老爷都不管,叫安全员去管吗?
现场应急处置不当,是安全员的错吗?当时安全员都还在睡觉,人都不在现场,这跟人家有半毛钱关系。要说有关系,就是没有让抢险人员学会应急处置的流程。
那这个追责就非常明显,安全员被抓因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好,发生了安全事故,就是因为安全员有"安全"这两个大字。但真实情况是,企业目前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并不安全员所能决定的。但发生安全事故,却都要将安全员拉下去一起陪葬。
让人更无语的是,经理和副经理马上就取保候审了,看来安全员的罪比直接管理者定的还要重。说好的三管三必须呢?我是小锅,用大白话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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