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了,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个法律小常识,也是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最常见到的问题: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先说答案,赶快划重点: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恭喜你至少可以领到十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点说,从你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一直到第12个月,都应该双倍向你支付工资。如果你想离职或者已经离职的,想想有没有跟单位签过合同?如果没有,恭喜你,抓紧时间去申请仲裁,领取工资补偿吧。 另外,如果你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等情形要求辞职的,还可以要求单位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违反法律,非要跟你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就解除,咱不怕,前面提到的工资补偿咱可以双倍问公司要。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仔细算算公司是不是还欠你几万块钱呢?赶快搜集一下自己的工装,工牌,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吧。还有一个小惊喜:仲裁费用通通只要十块钱。 据说每一个法学院的老师离职,都会起诉学校,还能领走几万块钱。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赶快喊话你的老板,欠你的钱什么时候还? 有时候不是法律不保护你,是你不知道其实法律一直在保护着你。祝大家五一玩得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