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公路上,外出务工的老许遇见了同村的老刘正在往山外走,于是停下自己的摩托车,询问老刘是否要去往县城,可以载他一程。老刘扬着笑脸,感激不尽,立马跨上了老许的摩托车,两人飞驰在去往县城的路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一辆转弯的小车未曾减速,直接撞倒了骑着摩托车的老许和老刘老许因为戴有头盔,仅仅只是擦伤,然而坐在车后座被甩飞出去的老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摔得血肉模糊。 吓蒙了的老许和小车司机小张将老刘送至了医院,并且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来到现场划分事故责任,由于机动车一方在驾驶的过程当中速度太快,在拐弯时也没有减速,机动车一方承担比例为70%的责任,非机动车则一方承担30%的责任 。被送至医院的老刘身体多处骨折,出院后被评定为七级伤残,他将机动车的驾驶员小张与好意搭乘他的老许,以及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 这一消息使得老许陷入了非常慌乱的状态,一方面他只是务工人员,出身贫苦底子薄,不具备很强的赔偿能力;另一方面,他心里满是委屈,感觉自己本来是做好事,却得到如此的结果,内心里十分后悔。就在他以为自己要倾家荡产去赔偿老刘30%即24万元的损失的时候,法官综合情理法的考量,并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的规定,将责任划分进行了调整。民法典规定,好意同乘情况下,如果车辆驾驶一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致使搭乘人受伤的话,那么可以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因此,最终法院酌定让老许承担10%的赔偿责任,比例由30%下降了20个百分点。 而茫然失措的老许也在法院的判决当中得到了一丝慰藉,他原本以为自己需要卖掉所有家当去为自己的这次善良买单,然而好在法院考虑到了此种情况,对赔偿的比例进行了调整,使他的损失最大程度上降低。灾难和意外什么时候来临是没有办法预测的,我们只能选择在意外发生之后,以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去应对?善良本身没有错,也希望更多的人能继续保有这份善良。 ——朋友们好,我是法律人三怒君 法院工作者(从事审判业务) 你想要的普法资讯,学法经验 及裁判思路,我都想与你分享 愿每一个有梦之人不挣扎于黑暗 关注我,了解更多实用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