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丈夫恼羞成怒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世人都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然而,在凡尘俗世里,又有多少人,因为婚姻的缘故而不断上演一些爱恨情仇的大戏呢?
当今社会巨大的生存压力以及快节奏的生活,致使很多的人恐婚恐育,极高的育儿成本又逼退了多少本想拥有一个可爱孩子的年轻人们呢?
在是否生育这一话题中,女性无疑是占有着绝对的主导权的,他们的生理结构决定了这一点,生或不生,全凭自己的选择,如果女性不想继续怀孕,在我国她确实拥有堕胎的权利。
然而,如果是在婚姻当中,女性已经怀上了双方的孩子,那么女性的决定就能带来对家庭的极大影响,这种影响轻则丧失了家庭的和睦性,重则导致婚姻的支离破碎。
处于职场上升期的小娜在自己最具有竞争力的时候怀上了孩子,她将这一事情瞒了下来,并不想让丈夫知晓,对于养育孩子,她存在着天生的恐惧,她内心里一直在想,等到自己升职加薪后再来养育孩子也不迟。
于是她在未经过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怀有的孩子做了人流手术。然而纸包不住火,丈夫终究还是知道了。她未曾想平日里性格温和的丈夫,却因为此事大为愤怒,与她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继而丈夫气不过,一纸诉状将她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离还是不离呢?小娜为此十分的苦痛,他没有想到自己仅仅因为不想在这个时间段生育孩子而导致丈夫坚决的想与自己离婚,然而丈夫的的表现一直很不错,也是一个十分顾家的男人,所以他不想与其丈夫离婚。
但是 我国法律规定,夫夫妻双方因为是否养育子女而产生矛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经过调解仍未成功之后应当判决离婚,这一行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里最后一款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此,在这一案件当中,不免让人感到十分的遗憾,然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期盼和执念各不相同,有的人失去仅仅只是在一瞬间,有的人放下也仅仅在一瞬间,希望他们今后都能有很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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