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开堵路车被判十个月,律师说判决没问题
媒体7月20日报道,今年1月份苏州吴江车主田某在停车场发现车辆被堵,联系无果后,将堵路车强行撞开。经法院审理认为,田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律师认为法院判决导向正确,没有问题。
判罚一出,众网友炸了锅,纷纷认为判罚过重,这种典型案例让自己以后遇到堵路车更手足无措。
法治社会,遇到矛盾,人们已经习惯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解决矛盾,据报道田某先是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有发现车主,然后就打了12345市民热线,要求车主尽快挪车,等了一个小时,宝马车的车主还是没出现,田某一怒之下,一脚油门将堵路的宝马车撞开。
可以看出田某在遇到不平事时,开始还保持了理智,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做了最下策的举动。如果看到这样的实况视频,相信多数网友的评论肯定是"大快人心"。
可对于田某,不仅自己的车受到了损害,还需要负责对方的车损,现在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田某确实也对对方的合法财产造成了损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确实有根有据。判罚缓刑一年,可能就算兼顾了事实和人情道德。
网友评论
网友看到了这样的判决,提出了多种看法:
有的人说是不是在现行的法律面前,如果对方率先想办法让你的权益受损,那么无论你如何操作,最后你的权益都会受损。我们是不是就得有着"甘地精神",安心等待,静心忍耐,让违停的车主停够了停累了,第二天终于开走了?
有的理智的网友说尽管这一行为很不妥当,造成了宝马车的损失,但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轻微,完全没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切都那么合法,都那么正常。但正常的总让人感觉不正常。只是不知道是感觉正常的人不正常了还是感觉不正常的人不正常。
不空先森认为堵路车没有受到一点的惩罚,说明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恶意堵车"的行为有所规范,这会让堵车侠们往后更肆无忌惮。
一方面,我也理解法院的判罚,如果判罚田某无罪,无疑会加重民间戾气,变相地鼓励用私力、暴力解决争端的风气,造成更大的社会风险。
总而言之,苏州这个判决即便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舆情汹涌呈现了"恶意堵车"这一现象未被真正重视的实情。
如果我们建立更好的机制,比如:
设立拖车机制,一旦超过多长时间就拖车,让堵车的人支付高额拖车费用;或者拍照给交警,寻求在交通法的范畴里给予行政处罚,恶意堵车给予吊销驾照等。
有车一族几乎都对恶意堵车深恶痛绝,但多数又无可奈何。
判决的导向当然也是正确的,规矩存在的意义是既要遏制好人变坏,也应该同时遏制恶人嚣张。我们再耐心等待下,给有关部门一点时间。
评论区谈谈你们的路上囧事,和对此的看法
文/不空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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