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公务员饮酒开车的新闻屡见报端,匪夷所思。近日,据百色市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德保县政协副主席廖亚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中一个重要导火索就是廖亚兵饮酒开车后致人死亡。 酒文化在中国根深蒂固,几乎所有的重要场合都有它的身影,"既入朱门豪宅,又进村舍陋院",几杯酒下肚,个个都是诗仙,许多公务员开展工作也是离不开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谁都听过,但酒后开车就屡禁不绝,不少人轻则受处分,重则锒铛入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其中不少人还是领导干部,令人痛惜,公务员贪腐落马,那是罪有应得,但若只是贪杯,那未免让人唏嘘。 考上公务员,捧着铁饭碗是多少人的梦想,走上领导岗位更是来之不易,为了几杯酒失去大好前途确实不值当,必须警钟长鸣!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者,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涉及到犯罪的问题就严重了,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公务员犯罪是要被开除公职的,绝不能因为麻痹大意或者哥们义气去冒大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