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太多关于《我的姐姐》的原型贴子,看得我心里难受了很久。我是根据最早的版本来讲的,我能理解正当年华时,不愿意去背负一个未成年的弟弟,但是至少在能力范围内帮他找个好人家,不算房子,父母的存款和赔偿金分他一半!这个是法律所要求,至此你的良心也不会受折磨,而不是随意把他扔在穷乡僻壤里,让他一生穷苦!而你自己拿着所有钱财跑到北上广,过着幸福的生活,偶尔梦回也许良心有点过不去,所以写出来,我真希望是个故事,而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男孩,失去了父母,被亲姐姐扔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