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奥运会,不忘林生斌。尽管大家最近都忙着给奥运健儿们加油鼓劲儿,但是对林生斌事件的进度也同样保持着跟进和关注。随着宋祖德又采集到了新的线索,以及朱小贞的父母出面爆料林生斌婚内出轨并对朱小贞实施家暴的情况,林生斌在奥运期间算是连续挨了好几计重锤。他究竟与当年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有没有内在联系?我们可以再仔细复盘莫焕晶在面对死刑判决时的反应,就会发现这其中存在的疑点,以及莫焕晶想给外界的暗示。 莫焕晶的一审判决结果是死刑,犯下如此的罪恶不死不足以平民愤,最后她也被顺理成章地执行了死刑。然而她在得到死刑判决以后做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那就是提出了上诉。在当时的公众来看,这还提出上诉完全就是不要脸,没有人愿意去在意莫焕晶具体的理由,而只是想着尽快让她以命抵命。 莫焕晶当时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而提出上诉,会不会真的和林生斌存在什么关联,还得细品她提出的四点理由。除了第三点坦白情节没有什么值得额外解读,她的第一、第二和第四条理由都是饱含信息量的,而且四年后的今天都一一有了印证,下面带大家逐个细品。 首先是第一条理由,莫焕晶确实没有逃,或者说她在逃的同时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就是通知邻居们避险。那么既然她有这个闲功夫舍近求远跑到其他楼层搭救陌生的邻里,怎么就不能全力以赴把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朱小贞母子几人救出来呢?也能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莫焕晶可能并非一人作案,如果是有预谋的,她放火就逃跑是没有100%的把握置朱小贞母子于死地的,除非还有另外的人协助她确保朱小贞母子几人无法逃生。而且莫焕晶这伙人在做这个事情之前达成了共识,只针对朱小贞不要牵连伤害到其他邻居,否则就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所以莫焕晶去敲别的邻居家门,也是为了完成任务?按照这个逆向思维,她的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成立。 其次莫焕晶提到的是物业和消防也是"参考因素",现在假消防员和冒充物业谎报火情的保安都是当年她第二条上诉理由的支撑。也许莫焕晶想要表达的并不是火灾发生之后物业和消防不给力,而是说她一个人做不成这个事儿,有"同伙"假冒了这两股人助攻她,才真正害死了朱小贞母子几人。 至于这第四条"量刑畸重"更像是她对自己提出的一二条的总结,因为仅凭她拿打火机点燃一个小沙发不足以将大火烧遍整个房子,而且缺少其他"参考因素"的协同,朱小贞母子大概率也能顺利逃生,这样就达不到他们的目的了。莫焕晶认为自己不过是个"导火索",却要独自承受如此极刑,对她而言太不公平,所以心里不服才提出上诉。她不敢直接爆出其他人,而是以上诉的方式争取更多重新审查的机会,以此间接挖出同伙,可林生斌却强烈要求她速死。 这四点上诉理由,除了第三条是单纯的认罪悔罪,其余都带有着指向性。暗示她自己一个人真的不可能把事情做得那么大,这需要一个团队来配合。至于莫焕晶为什么不直接招供更多新的情况,只能期待接下来的调查可以找到原由。总之奥运会也快接近尾声了,希望大家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到林生斌的身上,莫焕晶的暗示被忽视了,林生斌和他的家族还有很多疑点需要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