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离婚后绝对不能复婚# 虽说事无绝对,但离婚后确有一种原因不能复婚 喜欢,就请关注"府右街二子",顺手点个赞或是留句话指点一下;不喜欢,划过去就是了,并不麻烦。 说起原配夫妻离婚后不能重新复婚的原因,人们会按着性质主次给予大致如下的排序: 1、婚内出轨;2、不顾家;3、不思进步;4、不愿意沟通;5、对自家(娘家或婆家)大方,对配偶家人自私;6、其他恶习 。而婚内出轨,占比最重,是人们普遍认为不能复婚的唯一"绝对因素"。果真如此吗?难道出轨真是"万恶淫为首"不可饶恕的绝对因素吗? 未必。这是人们小瞧了男人或女人对于"爱恨情仇"的包容度和和稀释能力 ,对"浪子回头金不换"缺乏"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基础平衡,以及对情感创伤的自我修复能力,即便是没有"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个因素,念在孩子这个谁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许多离异夫妻重新复合也不在少数。 孩子的成长、出轨一方的自觉纠错,以及"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几项因素叠合在一起,破镜重圆是有可能的。 所以说,婚内出轨并非是不能复婚的"绝对因素"。 那么,有什么原因是不能复婚的唯一因素呢?家暴,是不二理由。 绝大多数家庭不存在家暴这种现象,甚至觉得对配偶使用暴力不可思议,那就错了,多年前有部电视剧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里的男主人安嘉和(冯远征饰)对妻子梅湘南(梅婷饰)的家暴,令人心惊胆战,以至于演员冯远征在戏外走在街上被观众指骂。 一个角色而已,为什么观众能对冯远征如此憎恨?很简单,家暴击溃了所有善良人们心底的底线。 家暴行为难道不能自我纠正吗?可能不行。有心理学家著文称, "家庭暴力最可怕的在于其反复性发作" ,也就是我们说的"上瘾"。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也常常满怀希望,认为也他们会改变。 但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地重复,因为在最开始的时候,施暴者因为激动而施暴,施暴之后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但在自责之后又会感觉这种方式确实是一种怒火的发泄方式。 有了第一次发泄的舒适感,第二次就会轻易发泄出来,因为这样就会产生良久的循环往复。这是一种习惯性的失控,一上火,难以在语言上平衡自己,有过家暴行为的一方,立刻拳脚相加(事实上,大多数夫妻在发生家庭争吵时,都不可能掐着时间点一次有始有终)。家暴的程度会愈加严重。 万一哪次失手把人致残致死了怎么办?人的自救本能会选择逃离,已经离婚了,恐惧被家暴的一方,谁还敢飞蛾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