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内幕死刑后复活,谁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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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孙红雷、张艺兴、刘奕君领衔主演的《扫黑风暴》收视爆棚。
作为一部备受期待的暑期档刑侦大剧,首播之日便牢牢占据收视率第一的位置,十天内播放量将近突破十亿。
强悍的编导阵容,精湛的演员演技,与我们往常所看的同类剧大相径庭。
这部剧最难得在于——剧情中所展现的案件。
由中央政法委筛选而出的"操场埋尸案"和"孙小果案",都是曾经引发整个社会热议的案件。
此外,剧集不仅将这两个案件融入其中,还融入了"网贷陷阱"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尺度之大,在近年的国产剧中堪称罕见。
而真实改编剧情及大尺度的背后,还有一层人民的信仰,这才真正卷起观众心里的风暴。
今天,敏姐就和大家说说本剧中孙兴的原型——孙小果,一个被判了两次死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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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还要追溯到1994年,这一年,孙小果19岁。
曾入伍2年的他,是昆明武警某部的一名上等兵,后又进入某武警学校学习。
10月16日,孙小果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某路段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行驶至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二人轮奸。
女方报案后没多久,孙小果便被警方收监候审,经过一系列调查后被警方正式批准逮捕。
但万万没想到,在其父母的"帮助"下,孙小果的出生年龄被做了手脚,明明是1975年出生的他,被故意改到1977年,这样一来他也从19岁变成了17岁,未成年。
也正是因为未成年的身份,法院对孙小果仅仅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但孙小果的母亲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并不满意。
之后,她疏通了关系伪造一份假病历,帮助孙小果申请保外就医。
就这样,轮奸少女的孙小果,竟然连一天牢都没有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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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成为走后门的钥匙、犯罪不会被惩罚,孙小果打开了内心深处最邪恶的潘多拉魔盒。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昆明某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的少女宋某。
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同年6月1日,在同一个宾馆的906房间,明知身边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张某某反抗,当众强奸了张某某。
6月5日,还是同样的宾馆,同样的房间,孙小果又一次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
6月17日,在某饭店301房间,孙小果欲强奸幼女张某,张某誓死不从,孙小果指使同伴对其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张某在房内,不准其回家。
7月某天,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事发后,盘龙区某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嫌疑犯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
之后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询问孙小果的行踪,其母亲为了包庇孙小果,谎称"孩子早些天就回老家了,不在本地,你们肯定搞错了。"
哪怕已经有案发的苗头,孙小果依旧没有停止恶行,反而愈演愈烈。
11月7日晚,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手下",将张某某和她的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某KTV包房内。
期间,孙小果等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并用竹筷、牙签刺穿张某某的乳房,用燃着的烟头烙烫张某的手臂,还逼迫其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并用肘部猛击其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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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某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迫张某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其头部。
孙小果的种种行为,已经超出了人们的道德认知范围。
他就像一头失去理智的野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折磨女性的痛苦之上。
据了解,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孙小果及其团伙至少有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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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作恶多端的孙小果事发东窗,警方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正式逮捕。
也是在这个时候,父母知道瞒不住了。
于是,在云南本地媒体刊发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一文中,他们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震惊、愤慨、谴责,并表明自己作为共产党员,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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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爱子心切"的他们又怎会真的坐视不理,上报纸"谴责儿子"不过是暗度陈仓的把戏罢了。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孙小果的上诉,维持原判。
但有一点不同,死刑被改为死缓。
从这时候起,孙小果的父母走向了"拯救死刑儿子"的歪路。
具体减刑的细节难以查明,只能了解到孙小果的大部分减刑,其实是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完成,最后在省二监减的刑期只有两年八个月。
其中网上所流传的重大发明专利(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实际减刑1年5个月,另外的1年3个月是根据其平时表现获得的常规减刑。
从1997年11月孙小果被刑事拘留,至2010年4月出狱,孙小果的实际服刑时间还不到13年。
出狱后,孙小果化身"李林宸"逍遥快活,数年内注册多家酒吧夜店,混得风生水起,人送外号"大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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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沉寂了8年,7月某日晚,孙小果受李某邀约,先后组织7人赶到昆明某KTV里,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立即立案侦査,并于8月30日对孙小果取保候审。
移交至官渡区人民法院时,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竟然是1998年一审时就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之后,昆明市委当即向云南省委报告了这一情况。
省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再次宣判,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云南扫黑除恶行动也对孙小果的犯罪活动、犯罪事实以及关系网和保护伞全部查清,并一一处理。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故事到这里,也就彻底结束了。
这个被判了2次死刑的男人,终于再也无法"复活"了。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那些看似普通的基层执法者,好比隐藏在木头中的白蚁,肆意践踏法律、权力滥用,缓慢地损害着法律的公信力。
宣判孙小果的死刑,并不是最关键的。
孙小果"死"了,还有李林宸。
只有查清此案真相,并通过此案找寻法律和司法过程中的设计瑕疵,检讨容易产生纰漏的关节和节点,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案件,重新树立公信力,才是最关键的。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同时悦姐也相信,总有一天,正义会做到永不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