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被一众加盟商围堵怒骂,称其是失德艺人人,加盟商门还在衣服上印上了"李维嘉失德艺人"的黑色大字。 冲着李维嘉的代言交了加盟费最终商家却卷钱跑路,被坑光血汗钱的老百姓索赔无门,只能来找代言人李维嘉,他们围堵在湖南电视台门口,高喊着"李维嘉,你良心何在,还我血汗钱",现场多名保安维持秩序。 其实大家都知道,明星代言翻车的越来越多,汪涵刘国栋,杜海涛,马伊琍,就连"国民妈妈"张凯丽的公益宣传都能翻车,可以说娱乐圈各种问题代言比比皆是。 无良商家已经卷钱跑路,百姓们只能找代言明星讨说法,可结果呢,代言明星们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好一点发个声明说自己会跟大家一起面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差一点的说自己早在出事之前就已经解约,代言已经失效,言外之意出了事与自己无关。 既然都知道明星的代言也并不完全可信,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趋之若鹜,接二连三往坑里掉呢? 那些信任自己喜欢的明星却被骗光血汗钱,追讨无门,又该怎么解决呢?难道他们只能哑巴吃黄连,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吗? 明星代言,百姓加盟,表面上看是否加盟或者投资消费是百姓自己的选择,但如果没有明星的代言,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代言明星信任代言明星,他们还会拿自己的血汗钱去做这些吗? 所以,难道真的就像杜海涛姐姐怼网友的那样,血本无归之后都是他们自己活该吗? 这种说法其实是本末倒置了,不是公众花钱了才去找明星代言,而是明星代言了,公众才选择花钱,归根结底,明星代言才是源头。 虽然明星只管代言,选择都是百姓自己做的,拿到高额代言费后明星拍屁股走人了,却让信任他们的百姓遭受这场几乎毁灭性的灾难,他们难道不应该负点责吗? 如今国家正在大力整顿娱乐圈,包括限籍令、饭圈乱象、失德艺人等都有了相应的措施,但明星代言这一块却还是一片空白。 吃瓜客觉得这种现象如果放任不管,不仅助长那些无良商家坑害百姓的嚣张气焰,也不能很好的那些只顾拿高额代言费而不替百姓着想的明星,更加影响我们国家的社会稳定。 最好最有效的做法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能专门针对明星代言出台相关政策,利用国家力量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我们可以明确规定,明星为某产品或商家做代言,不能光拿钱不办事,说到底,明星的高额代言费都出在冲着他们去的百姓身上。 明星一旦发现代言产品或商家出现问题,有义务有责任第一时间告知公众,让他们及时止损,防止受骗,而不是自己悄悄解约后一言不发拍屁股走人。 如有这种现象发生,一旦广大群众被坑被骗,视为代言明星知情不报欺骗大众,一起为大众损失承担责任。 我们也可以规定,即使明星也不知道自己的代言是个骗局,结果让信任他们的公众遭受投资消费的损失,索赔无门时,代言明星应该出部分或全部的代言费来弥补赔偿公众的损失,以此来约束督促明星选择代言时更好地甄别,而不是为了代言费不管三七二十一盲目代言。 总而言之,没有明星的倾情代言,就没有公众的盲目投资和消费,我们一定要约束明星,让他们谨慎代言,从源头上防止公众被冷被骗。 否则,即使明星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体现自己的责任心声明自己会与公众一起面对,对最终也只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对此,你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