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谁给的勇气?
这两天,题为《秦皇岛市: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谁给的胆?》文章中提到:秦皇岛市魏彦利、魏柏军的实名反映信,称2004年至2007年,他们给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的暖气改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至今被拖欠,给多个人家庭造成巨大的生活困难和经济损失。
《刑法》第276条明文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应认定为故意的情况: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原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力公司董事长万云平和相关人员恶意拖欠农民工巨款的行为符合刑事立案追究的要件,文章《秦皇岛市: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谁给的胆?》多家网媒报道后,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依法治国,此案件已经引起 世界华人联合总会姜琳主席 的高度重视。随即安排法律工作者进行义务援助,得到了百姓的大力赞扬。
世界华人联合总会姜琳主席全心为国,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让众多百姓看在眼里,心里有了希望。这充分体现了世界华人联合总会致力于中华民族大联合、大团结,致力于民族和睦,社会民主,人民幸福,努力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宗旨。
原文:法制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