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安全的执法是越来越严,处罚也是越来越重,没有粘贴安全警示标志也要立案处罚,这种执法方式是不是有点过度了? 先看看这么一个案例。深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辖区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配电房有三处电压380伏以上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杂物房一处电压400伏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配电箱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该涉事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由于没有粘贴一个几十块钱的警示标识,被处罚了2.5万!对企业来说这个也太不值当了,那对于监管来说有没有过度执法的问题呢? 先来看看安全生产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那这个处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是完全合法的。 那这背后到底反应的是个什么问题? 1、企业自己的安全管理比较差 安全警示标志没有粘贴,那毫无疑问肯定是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行,从这些细节上就可以看出,那其他的很多方面也肯定没有做好。 要想不被处罚,首先还是自己把工作得做好。大家赶紧把自己公司的安全警示标志全部做一套,警告、禁止、指令、提示,只要有危险的设备或者场所就都贴上。 2、监管执法的水平不怎么样 现在搞安检查执法恐怕也不太懂什么工艺流程,也不知道什么隐患的判定标准。但去现场总得找点什么问题出来。那没有贴警示标志,没有风险告知牌,没有培训考核记录,没有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证件过期等等,这些个问题就比较好找的,也肯定可以开罚单。 当然专家去现场肯定是可以发现很大的问题,人家也会选择避重就轻,挑点小问题出来。但现在的执法,恐怕技术含量还是不够的,只能是找到一些表面的问题。 3、这样的执法处罚帮助不大 监督执法是为了然让企业能够重视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那问题来了,安全标志没贴法个几万,企业马上补一个,这样能提高吗? 现在的处罚大都是没有技术含量,并且处罚是更严了,对很多的细节都可以进行处罚。但是这种罚单不能成为药方,今天标志没有贴处罚,明天风险辨识没有做处罚,后天证件过期处罚。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说是罚不胜罚,怎么都可以找到处罚的法律依据。 当然也有人会说安全无小事,就是要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避免不会出安全事故。这话没毛病,法律也肯定是要从严要求,只是按照这些要求执法,恐怕很多小企业都要直接关门大吉了。拿着安全生产法去现场转一转就知道,每一个角落都可能有违法的现象。 总结一下: 1、安全警示标志未粘贴罚款2.5万,是依法处罚,符合现在的从严执法精神。 2、要想不被处罚,首先是企业自己要把安全工作做好,先解决很多有没有的问题,确保最基本的合法合规。 3、这样的执法处罚确实没什么技术含量,也对安全水平的提升没什么帮助,严格执行会有很多小企业都要关闭。我是小锅,用大白话说安全 喜欢的朋友欢迎评论关注点赞 私信我,一起交流更多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