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新婚3个月脑溢血离世,婆家要求返还彩礼12万!法院判儿媳退回6万,最近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审理了一起财产纠纷案,本地男子小苏新婚后,一个人外出打工,由于身体原因突发脑出血,被医院后还是没抢救回来,而小苏仅新婚3个月,他的父母刚操办了婚礼,加上治疗费用不少,目前婆家负债累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媳返还彩礼12万,虽然儿媳妇小赵并不同意,但法院结合了实际情况,认为女方未尽妻子义务,判她返还6万元。 小苏与小赵是经过当地的媒人介绍相亲,两人经过半年多的交往,决定在2020年5月结婚,小苏的父母给儿媳送了一张8万的存单当两人生活费,还给了女方12万现金彩礼,另外配备了三金,小苏家里还一手包办了婚礼,前前后后花费了不少钱,两人结婚后还没有要孩子。 结婚不久苏某一个人去上海打工,小赵回了娘家居住,没想到8月底时苏某工作时突发脑出血,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在9月4日离世了,而儿媳与小赵公公去了上海的医院看望一下之后,小赵就回了娘家,后来小苏的葬礼她也没去,而公公婆婆为了儿子的治疗费用,已经负债了不少,于是要求爱的儿媳返还12万彩礼,但遭到了拒绝,结果两家闹上了法庭。 小赵认为自己确实与小苏已经结婚,两人领证了也有婚礼,曾有过短暂的同住经历,不能退还彩礼,法院认为小赵收到的8万存单和12万彩礼,动机是婚姻结合,而小苏身为新郎已经离世,婚姻关系已经自然解除,公婆是支付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自己付出的彩礼。 虽然夫妻在一起的日子并不长,从相识到丧偶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小赵在丈夫住院时不照顾,下葬时不出面,的确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判决赵某返还6万元彩礼,其实情有可原,公婆前后一共给了8万存单和12万现金,还有1万红包,最后只要回去6万,丈夫生病女方住在娘家,没有尽到妻子应该尽到的义务,连葬礼都不参加,本来作为妻子应该用彩礼或存款支付丈夫的医药费,还要料理好后事,但她也是一直没有管,公婆自然觉得恼怒,于是要求退彩礼。 男子新婚3个月离世,婆家要求返还彩礼12万!法院判决儿媳退回6万。妻子作为丈夫生前的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小苏个人的存款等都属于妻子,不管两人结婚时间长短,公婆也没有讨要8万元的存款,未来儿媳妇肯定会改嫁,公婆给子女的财产成了外人,自然想讨回来,除非儿媳妇愿意给公婆养老,法律上支持这种情况下,儿媳或女婿可以继承,但目前来看也不是这种情形,所以公婆讨要彩礼,表面上虽然有一些不近人情,但是从情礼法来说,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