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罚款2。99亿!张恒被立案检查
今年4月末,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在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税务机关的配合和协助之下,依法受理了郑爽涉嫌偷税的举报之后,郑爽涉嫌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郑爽经调查,对演艺项目及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涉税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2019年,郑爽主演电视剧《美女幽灵》,与制片人达成协议,电影报酬为1.6亿元,实际获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申报税款,偷逃税款4302.7万元,少缴其他税款1617.78万元。同时,发现郑爽有其他表演艺术收入3507万元,偷税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总的来说,2019年至2020年,郑爽未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漏税4526.96万元,其他少征税款2652.07万元
郑爽的上述行为屡次违反中宣部、文化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自2018年开始禁止影视行业的"天价电影报酬"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税务部门应严格依法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追查郑爽纳税,收取滞纳金,共罚款2.99亿元。郑爽在税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表示不会重新考虑或起诉,并已在规定期限之内缴纳了所有税费和滞纳金。税务机关要求他们依法限期缴纳罚款
同时,税务部门发现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是郑爽"美女鬼"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分割合同约定的1.6亿元电影报酬、成立"封面公司"等事项,并直接操作具体执行合同、催款催收等活动,帮助郑爽逃税。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衡进行备案稽查,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有关企业涉嫌为郑爽分拆合同提供便利,隐瞒电影报酬,帮助郑爽逃税。税务部门还依法提起了一个单独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