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官微发布通告:分局检察院依法终止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处罚。王某文为何不被批捕? 王某文不被批捕的原因无非以下可能: 1.证据不足。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 2.有证据表明王某文没有强制实施猥亵行为。 3.周某的控诉存在疑点,使部分证据缺乏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王某文为何被处以拘留? 根据通报显示:王某文被拘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我们查看一下四十四条的条文: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显然,王某文并没有构成强制猥亵罪,但他仍然存在猥亵行为。 反转了? 有网友说,这是反转了。 小编不认为反转。 猥亵只是相对与强制猥亵而言相对比较轻一点,虽然王某文的猥亵行为并不够成犯罪,但是仍然触犯法律,猥亵行为是存在的。可见王某文还是无法摘掉"渣男"的帽子。 各位如何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