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哥大嫂一生经商,没有子女,今年五一期间两人自驾外出,因单方面原因发生车祸双双不幸遇难。 我大哥只有我一个弟弟,大嫂也只有一个妹妹,比较巧合的是,我和大嫂的妹妹小娟还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只是因为岗位不同,平时交往不多。 事情发生后,我和小娟忍着悲痛料理后事。主要是处理两件事,一是把两位亲人安葬,再一个是把大哥大嫂留下的生意上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处理好。 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毕后,统计大哥大嫂留下的遗产大约是1000万。因为双方老人都已经过世,大哥大嫂还没有子女,我和小娟就自然成为双方的继承人。 不过,在分配这笔巨额遗产时,我和小娟的方案却大相径庭。 按照我的想法,一人分得500万,然后两位逝者还有什么至近亲属可能涉及遗产分配我和小娟各自处理。 但是,小娟告诉我的方案却是我只能拿125万,她拿875万。 我听了直接发懵。她给我解释说,是因为我大哥是车祸发生后当场遇难,而我大嫂是抢救了三小时无效后死亡。 按照法律规定,我大哥大嫂的资产各500万算的话,在我大哥去世后,他的这笔遗产有一半就是250万,由我大嫂继承。余下的250万,再由我大嫂和我平均分配。这样算下来,只有我125万。 这样说,在我大哥去世三个小时后,我大嫂去世,而她留给她妹妹的遗产是875万。 小娟解释后,我又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好像她说的还真有道理。 我就是想不通,同一场车祸,夫妻两人相差三小时去世,他们的遗产分配上却有这么大的差别,合理吗?我有可能和大嫂的妹妹平分这1000万吗? @小路幽灵 咨询律师,一切按照法律规定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