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日常偷鸡摸狗为祸乡里,半夜翻墙入室性侵妇女自称贼娃子
"对方祸害一方的恶霸,就应该采取特别手段;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雷华,男,汉族,1985年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8年8月4日凌晨2时许。
蒋雷华到达被害人邓某家屋后山坡上。
利用翻墙手段,进入了邓某所在住所的二楼卧室内。(根据蒋雷华的供述来看,其实他早就盯上了邓某。
再犯案之前几个夜晚都去六七次,蒋雷华就蹲在那上边边看着邓某入睡,边自W)
欲趁邓某熟睡之际对其实施性侵。
而在犯罪进行过程中,邓某感觉到异样惊醒。
随即大声呼救。
担心罪行泄露的蒋雷华选择逃跑。(邓某看清楚是蒋雷华)
据邓某所说,当其问对方是谁的时候,对方说道: "我是贼娃子"
但仅仅两天后警方就将其抓捕归案。
不过邓某所受到的心里惊吓远非是两天就可以治愈的。
"怎么做哦,我害怕。
那个贼娃子都跑到我屋里卧室里面来了" 缺舟:
对于蒋雷华,他的亲属都对他厌恶至极,管不了。
给人感觉他脑子不好的那种。
平时就很懒,小偷小摸,偷别人的财物。
成了村里的祸害。
但是大家谁都不敢得罪他。
为什么?害怕他的报复。
现在终于恶贯满盈了。
法院认定蒋雷华违背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构成强奸罪。
因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属于未遂。
相比较既遂情节,可从轻处罚。
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
惹不起只能躲。
我之前就和大家说过这种思维。
这种恶霸,没有所谓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只有自己的利益和欲望。
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人让他在乎,那么一定是他自己。
只要是能够满足自己的想法,伤害别人在他看来都不叫事儿。
我行我素。
但是正常人不一样,有家庭有羁绊,有自己在乎的东西。
对自己没问题,但是对家人呢?这又不能实时防备。
像这样的人,他都没把别人当人,他人又何必把他当人。
这样的人,所拥有的人权,也只是再度犯罪的挡箭牌。
都成了村里的祸害。
大家远离他,不是尊敬他, 而是一种恐惧。
警方的权力,也不足以让他们对蒋雷华实施限制。
我曾经以为恶人受到孤立。
这个我想到了,我没想到的是,在孤立之后。
他想的只是别人害怕他,不想想自己是否应该做一些让别人觉得有意义的事情。
让别人知道他是真心悔改。
往往他选择的是极端犯罪举动。
这个时候,我只能想起"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个俗语了。
如果能够有电子镣铐普及,我觉得也是很有必要。
不是限制人权, 而是更好的保护自我。
别在罪恶面前玩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