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卫视电视台门口围堵了很多人,怒斥李维嘉是"失德艺人",事情原因是李维嘉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奶茶公司跑路,加盟商交了加盟费不仅没赚到钱还损失惨重 据悉"快乐方程式"奶茶品牌于2020年上线,一上线就与人气IP"大饼营"合作,并且邀请李维嘉作为代言人,"大饼营"是《快乐大本营》主持人快乐家族衍生出来的IP,所以看到"大饼营"不免让人想到陪伴我们成长的《快乐大本营》和快乐家族,"快乐方程式"这个品牌凭着李维嘉的国民度和"大饼营"带来的情怀迅速收获一波路人缘人气爆棚。后期加入大量的加盟商,出现现在的公司跑路行为让许多加盟商感到受骗。 这已经不是第一例明星代言翻车事件了,也绝不是最后一件,细数一下光湖南卫视代言翻车就有不少,从去年汪涵曾代言的"爱钱进"暴雷,约37万人被骗230亿,到杜海涛代言网贷产品"网利宝"涉嫌非法集资,约4万名用户30亿元,试想一下整个娱乐圈的翻车代言更是不胜枚举。 明星在代言时是否应该谨言慎行更加爱惜自己的羽毛,作为公众人物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度大,在选择代言产品时更应该严谨,而不能一昧的为了代言费胡乱接受,很多老百姓都是凭着对自己喜欢的明星的信任或是因为明星代言的光环而选择相信这款产品,对此造成的损失过于严重,情节过于恶意的代言事件明星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