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分手后被追讨86万女人这一生,只能花两个男人的钱
文/关子陌
观社会百态,聊人间喜乐,关注我,一起解读人性。
分手后,应该把前任赠予的礼物、红包甚至恋爱花销全部清算并且退回吗?
针对这个问题,网上有不少声音。
有人表示分手后索回恋爱期间开支的男人是渣男。
有人赞同分手后女生应该主动归还男人送的礼物和发的红包。
更有一些三观十分正直的网友表示,女生本就不应该花男生的钱,即便是恋爱,也该有来有往地AA制,这次你请我下次我请你。可是感情的事情哪里能够算得那么清楚呢?01
前阵子,看到一则杭州一位女子徐女士在和男友分手后被告上法庭追讨86万的消息,令人哭笑不得,更加令人迷惑的是分为两派的网友言论。
分手后,男方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诉求是要求女生归还男生在恋爱期间给她的86万元彩礼钱。
是不是彩礼钱暂且不说,最具争议的地方其实是在于男方是否属于自愿。
徐女士坚称那些钱都是前男友之前自愿发给自己的,既然是属于自愿,那么就不应该归还。
对此,男方也回应了,他说原本自己主张的是归还96万。
不过最终只要求86万,这其中,就是已经扣除了当初他自愿赠予的各种节日红包。
此外呢,还有诸多转账中,大多数都是女方主动向他要求的,而不是自己主动给的。
可是,徐女士却又认为,既然不算主动赠予的,那么每次转账都附上一句"我爱你"是什么意思,这不就证明是因为爱所以才主动给的么。
这无疑就是在钻牛角尖了。
男方又坚持表示:
"我只是想保护一下她的自尊心,不要让她觉得我在包养她,所以我一般都不会说这个钱借给你,而是找个由头,说节日快乐之类的。"
女方觉得是表达爱意,男方却说是女方提出的借款。
这其中,双方是不是对于表达爱意这件事情,有什么误解?02
男方还说,有一次女生和男生说她爸爸需要一辆车。
当时还没有确立关系的两个人,女方就这样公然暗示男方,让他耗费巨资来追求女生。
男方对女方说:你给我一个月时间准备。
或许是出于对男方的感动,女生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事实证明:只要钱砸得够大,迟早抱得美人归)
俞先生说,当初也多亏了这11万,双方才基本确立了关系。
恋爱时,面对女朋友的要求,他基本上都会尽力满足。 而女朋友的要求,每一次都和钱有关。(看到这里,不禁感慨,现在的恋爱怎么都那么套路化了?)
俞先生还说:买给她的40万的宝马车确实是赠予。
当然了,他也表示,这也说明了自己当时有多么地爱她 ,爱得多糊涂。
女生又表示,恋爱期间,自己也有付出,也送过礼物,请过吃饭。
可是俞先生却说,恋爱那么久,女生总共只请过自己吃一顿饭。买的那个LV钱包,根本不知道是送给了哪个男人,自己压根就没收到。
双方对峙之下,这就很尴尬了。
俞先生说,当时是因为恋爱心甘情愿付出,可最终两人无法走进婚姻,那么那些赠予,都应该归还。
不论如何,最终女生还这么理直气壮地说男方是自愿给的,并且准备上诉,企图将男方追讨86万的诉求驳回。
法庭会如何判决我们暂且不得而知。
网友评论:
"你个渣男,不就96万么,还告我。朋友圈:终究是一个人扛下了所有。"
令人哭笑不得。
03
当然,这件事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
感动得来的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即便两人在一起了,也走不长久。
同时,给了天下男人一个启发:
爱情不是用钱砸出来的,而是用心经营出来的。
钱砸出来的爱情,注定走不长久。
如果你追求女生,一味地砸钱,那么就别怪人家女生物质,因为当你选择砸钱的那一刻开始,你吸引而来的,就只会是虚荣物质的拜金女。
最后,给我们所有女生一个忠告:
如果你不喜欢那个追你的男孩,哪怕是一瓶矿泉水都不该拿别人的。
别人请你吃了饭,你要回请,别人送了你礼物,你也要回礼。
有句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
反过来,仅以花钱为目的的恋爱,则是耍圈套。一不小心,还有可能被当成诈骗处理。
一段恋爱关心,应该是单纯而又美好的,不掺杂利益和金钱的。
恋爱中,一味花钱而从不付出的那个人,注定要在人格和尊严上矮人一截。
就拿这位徐女士来说,可以说真的很没有家教了。或许她的父母,从小就没有教导她,一个女孩子,不能随随便便花男人的钱。
没有独立人格,习惯手心向上女孩儿,在男人面前,谈何尊严可言?和乞讨又有什么分别呢?
女人这辈子啊,能够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花男人的钱,只有两个时期两个男人,一个是年幼时自己的老爸,一个是成年后自己的老公。
女人这一生,只能花两个男人的钱。其他男人的钱,都不是你的钱。
每个女生,都别妄想着从别人口袋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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