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大黑牛"李晨平淡如水的演艺事业,他那花团锦簇的情感生活,更加适合成为人们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尤其是他的前女友们,都长得如花似玉,羡煞旁人。 从1997年初入娱乐圈至今为止,李晨已经在片场摸爬滚打了23年,顺利完成了从懵懂新人到片场老炮的过度,而他的感情生活,在几位美女的陪伴之下,也从青涩开始变得成熟。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尽管李晨的前女友都足够优秀,都是娱乐圈中有名的大美女,但是没有一个能够陪伴李晨走到最后,就连以"爷"著称的范冰冰都没能拿下他, 真不知道最后成为"黑牛嫂"的女人,得多么优秀。 题归正转,除了范冰冰之外,李晨的前女友们名气最大的就要数李小璐和张馨予了,有意思的是这三名前女友不仅仅在外貌上惊人的一致,都是标准的瓜子脸,水灵灵的眼睛,曼妙的身材。还有一点有着共同之处,这三名美女都状告过网友。 11月30号,网上传出了关于范冰冰网络侵权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的消息,如果败诉的网友选择不上诉,那么范冰冰将会获得7万块的赔偿金额,以及不少于30天的赔礼道歉。 无独有偶,12月2号,张馨予同样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布了自己状告网友胜诉的消息,因对方拒付158800元的赔偿款,法院已经开始限制其消费。 早在2018年,李小璐事件闹的是全网皆知,有一部分黑粉就开始出来各种带节奏,以至于网络上关于李小璐的各种黑料不断,虚构的桃色事件更是绘声绘色的传播,事情越演越烈,直到李小璐将这部分网友告上法庭,并且成功胜诉,才遏制住传播趋势。 其实,明星状告素人网友早就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了,比如赵丽颖、周冬雨都打过类似的官司,但是经过仔细了解之后,还是吓了一跳。在我们热衷于网络吃瓜的时候,很多明星已经开始委托律所打起了维权官司,据知乎作者果酱妹不完全统计: 国内明星提起并判决的肖像权纠纷案数量中,范冰冰138 例,李小璐 112 例,周冬雨 47 例,韩雪 37 例,杨颖 37 例。男艺人方面,靳东的 89 例最高,黄晓明 86 例,黄渤 34 例,井柏然 20 例。 当然这个数据只是一个参考,但看这个数值还是让人有点怵目惊心,有趣的是,范冰冰和李小璐,这两位和李晨有过交集的女星,分别在以过百的数据,拿下了榜首和榜眼。 为啥她们会有这么多官司呢?难道说范冰冰和李小璐没事找事,没有容忍之量?仔细了解过后,还真就不怨人家姑娘。 不好的绯闻不是绯闻,认真起来那叫造谣、诽谤,明星照片不能乱用。 相比李晨的其他女友,范冰冰、李小璐、张馨予简直就是话题女王,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过关于她们一些不好的传闻,明星不认真,那叫绯闻,认真起来那就是造谣、诽谤,属于犯法,侵犯到明星的名誉权了。 这次范冰冰和张馨予胜诉的就是名誉权,网友因为不正当的言论对她们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所以才一张状纸把诽谤她们的网友告上了法庭。 拿范冰冰举例,这次11月25号胜诉的案件要追溯到去年12月。范冰冰留意到一名头条帐号为"栗子侃娱乐呀"的网友,发布关于自己的文章,有不实的消息,包括"陪睡细节令人震撼"等细节,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然后范冰冰便委托星权律所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而这名网友,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文中的真实性,而其文中的言论,势必会引导他人对范冰冰造成误解,从而影响社会对范冰冰的评价,对她的精神造成伤害,最终法院判定,这篇文章确实构成对范冰冰的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该账号的运营者杨**,在涉案的今日头条帐号中登载致歉声明,并向范冰冰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11月30号,范冰冰胜诉的案件,同样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这名叫"娱记在线"的网友,在自己发布的六条关于范冰冰的文章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她的名字,但是有的文章从题目中就能猜测出是范冰冰,比如《丫鬟传奇之红毯女王母女母女共侍一夫》、《丫鬟传奇之红毯女王和她的弟弟》、《红毯女王与姐妹花争宠》这三篇,具有鲜明的特点,一看就知道是范冰冰。 自身的话题性,造成了网络上大量关于她们不实的言论,这种事不追究还好,一旦追责,网友们一个跑不了,所以吃瓜有风险,言论需谨慎哦。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小口成了范冰冰和李小璐官司多的另外一个原因。 范冰冰可以说是给国人制定了一个审美标准,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所有整形机构的模板。据统计,在范冰冰所有的肖像侵权案中,美容机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机构在不经过范冰冰允许的情况之下,使用她的照片作为整形案例来进行宣传。 和范冰冰有同样经历的还有李小璐,2017年,李小璐将厦门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告上了法庭,原因很简单,该机构先后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技术级解析 李小璐雕塑脸哪里动了刀》等三篇文章,擅自使用了她16张照片。 李小璐方认为该机构是在宣传其整形美容医疗项目,文章具有一定目的的引导性和商业属性,使李小璐遭遇到了诸多误解和损失,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故请求判令该门诊部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等共计25万余元。 而该整形机构虽然极力为自己辩护,声称自己这篇文章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没有侵犯李小璐的肖像权,而文中用了大量的疑似词语,更不会影响李小璐的社会评价,也就不造成名誉权侵权。但是最终,法院还是判决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道歉,并赔偿李小璐经济损失等5.5万元。 看完这些官司之后,大家一定发现一个共同点,这些案件中的金额赔偿数量都非常大,动辄就是几万几十万,这对普通人来讲,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数字,可能几个月甚至是几年的工资。不过这些钱对于她们来讲,实际上是很小的一笔钱财。 状告网友,并不是为了钱,一方面是保护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就是杀鸡儆猴,大家在评论明星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博眼球而胡编乱造,和网友打官司,对明星而言,实际上也有一种迫不得已的意味,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