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文无第一,但由于人类乐于攀比的特性,总习惯给任何东西分个高低,而作为大众眼中的聚焦点——演员的演技,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八卦排行榜。 死人我们不去骚扰,活人总难免被比较。纵观东西方当代,谈到演技,丹尼尔·戴·刘易斯恐怕会被第一个挑出来。 因为,他是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奥斯卡三冠影帝。虽然全世界有很多的电影节奖项,但奥斯卡的地位无疑君临天下。 《血色将至》 于是,人们给他下了很多评语予以赞誉,诸如当代演技最强之人;演谁不是像谁,演谁是谁的人。 他第二次拿影帝的电影《血色将至》,也被认为三十年来,影坛未曾有过如此绝妙的演技。 可惜的是,就像看不下去公认的经典《百年孤独》这本书一样,同样看不完《血色将至》。 试着看了三四次,每次最多看到一个小时,无法下咽这部声名盛大的电影。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冷峻的电影,散发着冬天的寒气,他饰演的石油大亨丹尼尔·普莱恩维尤也同样如此,因此便不好接近。 无数评论家对丹尼尔·戴·刘易斯的表现给了如雷贯耳的赞誉,可是这种赞誉,我在电影中,总不能契合到。 《血色将至》 看来,即使强大如他,也不是能让人喜欢就喜欢的。 我喜欢他的程度,甚至不及西恩·潘。为什么说起西恩·潘?因为从影帝头衔来比较的话,这也是一个奇人。 西恩·潘两夺奥斯卡影帝、一次金球奖影帝,更牛掰的是,欧洲三大电影节,影帝他拿了大满贯,威尼斯还拿了两次。 这么一比的话,西恩·潘丝毫不落下风啊。可是,也没有人把他放到当代演技第一人的高度,难道是嫌他长的其貌不扬? 据说,西恩·潘在和罗伯特·德尼罗拍戏的时候,老罗对老西的演技不满意,现场还怒怼过他。 西恩·潘 这么说起来,罗伯特·德尼罗的演技岂不是比这两者更高? 我想了想,不喜欢丹尼尔·戴·刘易斯是有原因的,在我看来,他不是演员,而是演戏机器。 演员入戏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入戏一定要走得出来,变回自我。 不过,丹尼尔·戴·刘易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他的妻子很辛苦,这几十年,总是和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因为,他演戏的前后,在生活中也是用着电影中的角色在生活。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不能替代生活。把演戏这种事,当成事业可以,当成生命的全部,就太可怕了。 《我的左脚》 幸好,丹尼尔·戴·刘易斯大概也认识到这种不幸,六十岁的时候宣布退休,不再拍戏。 在我看来,丹尼尔·戴·刘易斯演戏就像瑞士钟表,总是那么的精准,力求不出错。但艺术其实不是科学,不是全讲方法派,表现派、体验派的,它需要热血上脑,临时起意,脱轨而行。 马龙·白兰度在《教父》中,一边抚摸猫咪一边教训手下,是他的突发奇想。罗伯特·德尼罗在《计程车司机》中,对着镜子的自白,也是即兴发挥。 《计程车司机》 我想象不出,丹尼尔·戴·刘易斯会有这样的心态,不,他绝不会,他在演戏之前,一定设想好了所有细节。当观众看到他出场时,行云流水,毫无破绽,但也缺乏那么些不可思议。 有趣的是,丹尼尔·戴·刘易斯拿影帝的这三部电影,都是人物传记。《我的左脚》饰演的是残疾画家克里斯蒂·布朗;《血色将至》主人公是石油大亨丹尼尔;《林肯》不消说,那是美国总统林肯的故事。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丹尼尔·戴·刘易斯拼命的时候不是在演戏,他是把自己化身为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来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 《林肯》 正因为如此,我便不会喜欢他,一个能够放弃自我的人,不值得喜欢。 网友选演技能和他一较长短演员的时候,提到了凯文·史派西和汤姆·汉克斯。嗯,我更喜欢凯文·史派西,他邪魅;更喜欢汤姆·汉克斯,他憨厚;丹尼尔·戴·刘易斯,他已无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