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追剧就追剧,见不得律师刷剧还讲法律
职业病是个好东西,我们都值得拥有。
纳尼?哭笑脸……
刷剧刷得甜蜜蜜,满眼还都是法律问题。
82年的拉菲到底产了多少?
我王太帅,双向奔赴的剧情原谅我太上头。上头归上头,我还没醉啊,醉了讲什么法律?我真的不是喝多了跟你讲法律……
光羡慕任嘉伦的厚刘海就够了,哦老天,我这青年领域地中海……
这辈子,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出了法律的坑。
别说别人吐槽了,我自己也很愤啊。
法律误我……
网络说得好,这是病,得治,药不能停。
治好之前,法律的嘴炮停不下来。
场景一:周生辰被关废旧厂,是非法拘禁吗?
在第7集剧情里,周生辰去老刘的印染厂化验室取水样,取号出来时大门被紧锁。被关在里面好几个小时,直到周文川拿钥匙过来,周生辰才得以恢复自由。
那么,周生辰被关几个小时,关他的人到底有没有涉嫌非法拘禁罪呢?
情节属于非法拘禁,但是达不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也就是说这么干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也上升不到刑事的高度。
周生辰要是追究呢,行政责任还是可以追究追究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场景二:佟佳人失手将唐晓芙推下水,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在第8集剧情里,唐晓芙和周文芳拿佟佳人和时宜作比较,捧高踩低,佟佳人在背后全听进去了,气不过,三人推搡起来。佟佳人失手将唐晓芙推下水。唐晓芙就此住进ICU,目前更新到第10集,人还没醒。
唐晓芙是一名临产孕妇,三人推搡地点在河边,佟佳人在力量上强于唐晓芙,对于可能发生伤害事故是应当有预见的,也是有能力避免的。
但是,刑法上过失伤害他人,是结果犯,要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的危害后果,至于唐晓芙的伤势是否达到重伤级别,要进行专门的伤情鉴定。如果定性为故意伤害,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有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危害后果,就可以以这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唐晓芙和周文芳,再加胎儿(当然,法律上还不能算一个人),两个人干不过一个人?感觉有点说不过去。咱们佟佳人,看上去也没有那么剽悍呢?会不会是她两人欺负佟佳人一人,佟佳人正当防卫"反杀"了呢?
唐晓芙和周文芳背后对人说长道短,在道德上是他俩不对,但是主动挑事推搡的佟佳人,也就是说如果成立不法侵害,也是佟佳人先发起的不法侵害。如果说推搡告一段落,佟佳人要走,唐晓芙不干,伙同周文芳想把佟佳人按下水,佟佳人挣扎中不慎把唐晓芙挣下了水,那是佟佳人在自救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说是佟佳人被推下水之后,唐晓芙仍然给她把头往底下按,佟佳人一阵乱抓,将唐晓芙抓下水,那也不是她的责任。但如果说是佟佳人被推搡之后气不过,趁唐晓芙一个不注意,一把将唐晓芙推下水,那她便是故意了。
场景三:秦婉不同意周生辰和时宜的婚事,取消订婚,周生辰直接结婚成不成?
当然成了,大大的成。在法律上,订不订婚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去民政局领个红本本,上面写好双方的生辰八字,许我的颜配在你旁边拍个美美的证件照,最重要的是盖上民政局的钢印红章。
订婚多麻烦,结婚多折腾,我们法律人办事就是精简,跟理工男想法完全合拍。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作为母亲的秦婉,有没有权利不同意这门婚事?
别说秦婉不是周生辰生母了,就算是生母,也不能够干涉他俩婚姻自由。不管秦婉同意不同意,稀粥百姓有旨:赶紧成婚!
再苦等一个周末的寂寞,期待下周主角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