惭愧,我只能对扶人被讹少年口头表扬
惭愧,我只能对"扶人被讹"少年口头表扬!
作者 李万卿
我写下这个标题,就觉得有点儿寒碜。
太抠门儿了,怎么只是口头表扬呢?即使没有真金白银,也发一纸奖状嘛!
说来惭愧之至,河南这两位"被讹少年",不怕讹诈,见义勇为,忍辱负重,我个人是没有资格给他们颁奖的,我只能并且只能以一个普通公民的名义,给他们一个"口头表扬"。
要奖,必须得由相关单位出面。比如,学校啦,共青团啦,教育局啦......
这个奖,要有分量,有权威,有来头,有名有份。
因为,两位少年太了不起了。
他们究竟有多了不起呢?
大家不嫌我啰嗦的话,我再简单复述一下:
前不久,在河南新郑市环岛路口,一骑车逆行老人突然翻倒。
两个少年把她扶了起来,还送到医院,并垫付5000块医药费。
结局很意外:少年垫付的5000元钱,老人不仅不愿意退还,还讹上了。
老人的理由是:"无责为啥扶我?""为啥垫付医药费?""我良心过得去"......
网友们评论说,这样的老人还有"良心"吗?她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这事引发媒体关注后,两位少年被讹诈的5000元,最终要了回来。
但是,这事儿还不能算完!
两位少年还应该受到表扬、表彰、奖励,应该被树立为好典型。
现在树典型,正是好时候。
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学习雷锋纪念日"。1963年3月5日,伟人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此后,每年的3月5日,举国上下"学雷锋"。
两位"扶人被讹"少年,就是我们身边的"活雷锋",不是正好可以树为典型吗?
学校、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赶紧行动起来,机会难得,稍纵即逝!
这比投票、推荐的好典型更鲜活、更接地气、更有影响力。
我已经想好了几个称号:新时期的活雷锋,见义勇为好少年。
另外,可以给两位少年颁个奖,必须有证书,有奖金就更好了,奖项的名字有几个可以备选:
委屈奖,他们救了老人,又被讹诈,确实受委屈了,该奖!
好人奖,他们好心好意做好人好事,该奖!
我想,如果让网友们投票,两位少年的得票可能数以亿计。
我一直觉得,这么暖心善良的孩子,必须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尊重,不能让他们刚刚建立的价值观崩塌,更应给社会以正面的示范。
所以,我的"口头表扬"只代表我个人,他们更应该受到来自官方的表彰。让他们知道,他们的选择没有错,做法没有错,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北大校长吴志攀曾对学生这样说: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到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无疑,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示范。
如果,官方对两位"扶人被讹"少年进行了表彰,其"典型示范"意义,会暖热世道人心。
您赞同对"扶人被讹"少年进行官方表彰吗?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