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判处死刑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智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一案作出公开判决。被告人劳荣智犯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多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志与法子英(分案判决)存在关系。 1996年至1999年,两人合谋分工。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押运服务,寻找作案对象,法子英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实施暴力。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案4起。事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劳荣志与他人合作,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夺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财产为目的绑架被害人,构成绑架罪。劳荣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该按照他所参与的所有罪行受到惩罚。案发后,劳荣志如实交代了自己在常州被绑架的事实。老荣志故意杀了五个人;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金额巨大,并有抢劫房屋的阴谋;绑架致1人死亡,赎金7万余元。作案情节特别恶劣,手法特别残暴,主观恶毒深,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后果和犯罪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虽然有坦率的情节,但从轻处罚是不够的。劳荣志犯下数罪,应依法惩处。于是做出了上面的判断。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志向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人亲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部分群众听取了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