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9。3分,比活着更绝望,比老人与海更勇敢,你看了吗
千古旱天那一年,岁月被日阳烤成灰,用手一捻转,日子便如火炭一样粘在手上烧了心。一串串的太阳光,不见尽止地悬在头顶上。
这就是故事的开头:一个空无一人的山庄,一个72岁的老汉、一只晒瞎眼的狗,还有一棵玉蜀黍。
村子里的人呢?因为接连的大旱逃荒去了。为什么先爷留下来了?因为他唯一的一棵玉蜀黍发芽了。为什么狗的眼睛瞎了?因为农村人愚昧,大旱天拿流浪狗求雨,逼迫它朝太阳叫,活生生晒瞎了。
这个画面,总让我想到余华的小说《活着》,相继失去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几乎一无所有的福贵,牵着一头老黄牛,依然在田埂上放歌。
有人说:生活再难,难道还有比福贵更难的?
直到我看了这本阎连科的《年月日》,才发现,先爷,比福贵还要难。
这本小说的故事很简单:一个年已古稀的老人先爷,带着一条盲狗,在空前绝后的大旱天,以生命为代价,养活了一株玉蜀黍,把希望的种子留给了后人。在这样的充满灾难、残酷的环境里,阎连科用美丽而细致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屈不挠的人类精神,风格堪比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但是在我看来,先爷的故事,不仅仅揭示了这样的精神启迪,更体现了人生的重要真相:
01拯救生命的智慧:先爷找水找粮
村里一个人都没有,先爷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首先就要克服漫天的孤独感。
他跟被风吹走的草帽吵架:"我让你跑,有能耐你还跑呀你!太阳旱天欺负我,你他奶奶的也想欺负我。"后来又跟草帽道歉:"我对不起你哟,你是好意才跟旋风走的。"
他跟自己收养的盲狗闲聊:"瞎子呦,和你商量一个事,你要答应我,我们两个成家过日子,你答应不答应?有个伴活着多有滋味啊。我活不了几年了,你能伴我到死我也算有个善终了。"
"你说咱那棵玉蜀黍它还会发芽吗?是今夜生芽儿,还是明天、后天生芽儿?"
"瞎子,不用怕,以后有我的一碗就有你半碗,宁可饿死我,也不会饿死你。"
当然,他还会向他的宝贝玉蜀黍提一些他常思考的老问题,如为啥庄稼总是一片一片叶儿长,而许多树叶、花草却是一对一对叶儿长?问得玉蜀黍都哑口无言了,他便很得意地点上一袋烟,长而又长地吸一口:因为它是庄稼它就得一片一片叶子长;因为人家是树木和花草,人家就得两片两片叶子长。
精神的寂寞解决了,身体的温饱却是个大难题。
因为连绵的大旱天,地里根本产不出粮食,唯一的一个玉蜀黍还在发芽。先爷和盲狗吃完了家里最后一点存粮,开始刨地里埋的种子,地里的种子刨完了,先爷和盲狗开始吃老鼠肉,直到老鼠都抓不到了。
除了没有粮食,水也成问题:因为大旱,村里的井渐渐枯了,打不出水了。先爷就把被子铺在井底,把地下渗透的水吸上来,拧干接水。直到井里再也吸不出水了,先爷走了很远,跑了三个村子,才发现一处崖泉,好不容易挑了一担水,还和一群狼对峙了一夜。
不要小看先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作生活,找粮找水的过程中,可少不了日日耕作中积累的朴素智慧。无论是遇到狼群时迅速找到有利地形,还是快瞌睡时把绳索系到手腕上警备,都是拯救先爷生命的关键。
02 突破极限的勇气:先爷勇战群狼
先爷刚开始是充满希望的,他会在夜间祈祷说:老天爷,我快饿死了,你快给我一把粮食吧,让我多活一些日子哦,最少让我活过狗,狗死了我也好拣个上好地方埋了它,别让老鼠啥儿把它疯抢了,也不枉它来人世走一遭。
狗死了你再让我活过这棵玉蜀黍,我是为了它才留下的,你总得让我有个收成吧。玉蜀黍熟了你再让我多活几天让我等到一场雨,等到村人逃旱回到山脉来,我把这玉蜀黍的熟穗交给村人们,这是一个山脉、一个世界的种子哩。
半饱半饿的时候,先爷还安慰盲狗:瞎子,你看,月亮出来了,我们都睡吧。睡着就不会再饿了,梦其实也能当饭吃。
后来,环境越来越恶劣,先爷跑了三个村子,才找到水源,挑水的时候,先爷两腿累得哆嗦,但他不恨这日光,也不抱怨天旱末日世界上只有他和狗,只是不断地问着自己说,我就老了吗?我就老了吗?村里有过七十岁的老汉还能和女人生孩娃的事,我怎么就挑不动一担水了呢?
结果祸不单行,挑水本就很累,结果还与群狼相遇,他在放弃和搏斗的边缘反复横跳,终于靠自我说服激发了内心的斗志:
先爷想,我能熬持过它们吗?先爷说,你死也要熬持过它们啊。
先爷想,它们每一只都是四条腿,可你只有两条腿,又是过了七十的老人哟。先爷说,我的天,这才刚刚入夜你就这样给自己抽筋泄气儿,你不是平白要把自己送到狼口吗?
先爷想,我七十二岁了,过的桥都比你们狼们走的路还长,只要我不倒在这沟脖里,你们就别有胆靠近我。先爷说,千万不要瞌睡呵,打个盹你就没命了,瞎子和玉蜀黍棵都还等着你回呢。
依靠地势和坚持熬走群狼的先爷胜利了,他得意地想:妈的,还想斗过我。我是谁?我是先爷呀!别说你们是九只狼,就是九只虎豹还能把我先爷怎么样?
《千与千寻》里有这样一句台词: "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七旬的先爷,虽然没能跟女人生娃,却是救了自己、盲狗和玉蜀黍的大英雄。
03 大爱无疆的善良:先爷退让盲狗
可是,叫嚷着"饿死天,饿死地,还能饿死我先爷?"的先爷最终还是抵不过大自然的无情掠夺,他彻底断粮了,玉蜀黍也因缺乏肥料快死了,这让他开始无可奈何地愤怒。印象很深的一个片段是,太阳逼至头顶那一会儿,先爷还秤了日光的重量是五钱。于是先爷嘟囔着,妈说我操你祖宗这日光。
后来日光有五钱半的重量了,肥胖胖地逼在天地里。先爷对着太阳连抽十余马鞭子,使日光如梨花一样零零碎碎在他眼前落下一大片,且还抽着唤骂着,我日你祖奶奶!我日你祖奶奶!直到最后力气用尽了,才去挂好马鞭子,又用嘶哑的声音对着太阳大声喊道:"你先爷我照样能把这棵玉蜀黍种熟结子你能咋样我?你能咋样我?!"
让玉蜀黍结熟种子的办法只有一个,他或者盲狗作玉蜀黍的养料。
先爷用最后的力气在玉蜀黍棵边挖了一条长槽坑,尺五宽,三尺深,五尺长,刚能躺下一个人,或松松活活躺下一条狗。
先爷又擦了一把泪,又从口袋摸出一个铜钱儿,把有字的一面朝着上,拿起狗的右前爪子在那字上摸了摸,说生死由命吧,我把这铜钱朝往天上抛,落下来有字的面朝着上,你就把我埋在这坑里做肥料,有字的面朝着下,先爷我就把你埋在这里做肥料。
抛硬币的结果是有子的一面朝上,于是先爷自己躺入墓坑中了。
但是当你看到故事的结尾时,一定泪流满面:因为这枚硬币,两面都有字。
04 惠泽后代的信念:先爷以身饲种
先爷在照料这棵玉蜀黍的时候,就想,再有半个月,它就该要冒顶了,再半月就该吐穗了。三个月后就该有一棒玉蜀黍穗儿长在天下了。
先爷幻想未来,在这荒无人烟的山脉上,他种出了一棒玉蜀黍穗,剥下一碗颗粒儿,粒粒颗颗都如珍珠般,在旱过雨落后,村人们自世界外边走回来,可以用这一碗粒儿做种子,一季接一季,这山脉上又可以汪汪洋洋无垠着玉蜀黍的一片绿世界,我死了他们得给我的坟前立一块功德碑。
先爷自言自语,我真的是功德无量呢,功德无量呢。
最后,先爷把自己埋进土里,成了玉蜀黍的肥料。逃荒回来的村里人发现大旱一如既往,只有一棵成熟饱满的玉蜀黍,一只被晒干的盲狗,一个先爷的墓坑。
但是,最终七户人家的七个汉子留下来了,他们年轻强壮有气力,在七道山梁上搭下了七个棚架子,在七块互不相邻的褐色土地上,顶着无休无止的寂寥和日光,用这棵玉蜀黍的种子,又种出了七棵嫩绿如油的玉蜀黍。
我们的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年月日》里,有长者的牺牲、对后人的悲悯,有人类的智慧和勇气、人类的善良与大爱,有对大自然的抗争和倔犟,有无可奈何的接受与妥协,从痛苦中生出灿烂,从绝望中生出希望。关注@金子和男子,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吧!
这部小说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国际上饱受赞誉:
《纽约时报》感叹:
阎连科用真实的鲜血创造了想象中的伤口。他的书读起来像是残酷的民间传说,历史不堪回首,他的人物感到被时间捆绑和遗忘,像贝克特最最难忘的人物一样,是一种荒诞的圣人。人如此执着地活着,荒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粗俗和感性。而这种感性的另一面,又让人想起厄普顿·辛克莱的一句话:瞄准读者的心,打中他们的胃。
《华尔街日报》评论:
这是充满情感的故事。读者很难不被这一自我牺牲的主题所打动。《年月日》的写作,是向现代中国得以建立的那一代有血有肉的人的致敬。
《波士顿环球报》称赞:
阎连科以其高超的文字功底和对意象的熟练驾驭,描绘了一幅凄凉的景象。他的这部杰作,一定会吸引读者。
《年月日》作者介绍:
阎连科
1958年出生于河南嵩县,1978年应征人伍。,1979年开始写作,2004年转业。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曾获第一、二鲁迅文学奖及第三届老舍文学奖;入围2012年度法国费米娜文学奖短名单,2013、2016、2017年三次入围布克国际文学奖短名单和长名单;获得第十二届马来西亚花踪世界华文文学大奖、2014年卡夫卡国际文学奖、2015年日本推特文学奖、2016年第六届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红楼梦奖。作品已被译为日、韩、越、法、英、德、意、荷、瑞典、挪威、西班牙、葡萄牙等三十多种语言。
本文作者介绍:
作者介绍:
金子和男子,多平台原创作者,写过一些10w+和1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