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 自2021.11.01日起,上海部分高速公路试行一类客车(≤9座车)在安装ETC的前提下,错峰出行可减少一半的通行费;不过目前仅为S32林海公路收费站驶入,仅有S32嘉闵高架路收费站驶离的路段,在每日5~7点之间实行通行费5折。 原因为该路段每日7~10点之间为高峰期,提前两小时"半价通行"可鼓励车辆错峰出行,以达到收费站疏堵保畅的目的。 这个方案是很有价值的,虽然时间周期有些不太合理,起个大早省个五块钱真的是没有什么意思,多是一会养足精神的价值应当更高;不过如果这个模式被其他道路借鉴,综合节假日出行进行"峰谷调控"的话,也许高速公路的堵车问题真的能迎刃而解。关于避免拥堵的方式提出过两个建议,具体内容不再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这篇文章两个方案:如何解决节假日高速堵车的问题?;内容简而言之是对低速行驶的车辆进行与超速相同的处罚,将节假日定期免费通行改为"年为周期、计时制"。 比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是个法定节假日的免费通行时间共计20天,大家都在这几天里通过高速公路出行或返程,车辆里激增则必然用于拥堵;但如果给每台安装ETC的车辆提供每年20天的免费通行日,可以通过App·12123自行申请某天免费通行,这样是不是就能起到错峰的作用了呢? 其实很多车辆确实是为了节省高速通行费而等待到节假日出行,并不是不想错峰出行,所以给车主自选免费通行的权限也许真的可以有效缓解节假日道路拥堵;而且再综合错峰出行给出"奖惩制"的话,效果可能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下面的模式能否行得通呢? 以「年」为周期提供20天出行周期,这是基础,四个法定节假日为高峰期。 ①1.1-6.30日期间无高峰期出行记录,奖励1/2/3日通行时间;有春节、清明节或劳动节出行免费通行记录不予奖励,存在集中于节假日出行与拥堵记录,限制车辆在国庆节出行的申请,或将剩余次数在国庆七天假期中限定于低谷期才能申请。 ②年度未能用完20次(一次等于一日时间)的车辆,且无高峰期出行记录或高峰期出行过程中无长时间拥堵记录,剩余时间和奖励时间可以叠加到次年;比如2022年共计通过高速公路出行10次,到2023年则为"10+20+1~3"。 反之期间没有用完但存在高峰期出行的长时间拥堵则不累计到次年,或根据参与拥堵的频率与时间、决定剩余时间或奖励时间不累计到次年;简而言之就是保留一项可累计,根据行驶里程和平均限速定出正常通行时间,计算得出拥堵程度的阈值作为奖惩制的参考。 最后还有一种方式可以作为补充,如果按照"年+计时制"的自选高速免费通行能够执行,但车辆仍旧全数在四个节假日里参与拥堵,那么日常高速公路通行的费用则可以略微上浮。因为拥堵会造成的问题不仅是增加燃油消耗,同时会产生更多的碳排放,将其拥堵成本转嫁到通行费上进行上浮,这也是一种合理的奖惩制度吧。 这就是我们能想到的方案了,能力有限,只能想到这里。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天和MCN发布,保留版权保护权利 喜欢我们的内容请点赞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