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927师生案纪实40岁女老师与18岁高中生恋爱,最终酿悲剧
师生恋一直都是一个相对"敏感"的话题,毕竟学生们心理、身体发育不健全,容易受到引诱,走上歧途。
为了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浮出水面,在《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学校师生恋或者具有暗示的言行,这一条红线一直都存在,但人的品行各有不同,哪怕是老师,也难以做到"为人师表"。
原本神圣的三尺讲堂,也因为一部分人被搞得乌烟瘴气。
王丽(化名)是贵阳某重点中学女老师,她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担任了15年班主任,在她的带领下,她的班级还获得过贵阳优秀班集体,校方重视她,家长信任她,她本身也非常幽默,懂潮流,也颇受学生欢迎。
王丽1963年出生,事业是一帆风顺,但是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就不是那么称心如意了。
王丽27岁结婚,有一个儿子,但是丈夫经常出差,没什么时间陪在她身边,这段婚姻也只维持5年,虽然前夫一直想要跟她复合,但是王丽跟初中同学赵猛(化名)同居了,她也没有复合的意思。
2005年孟超(化名)作为插班生转入了王丽任教的文科(15)班。
孟超是单亲家庭,从小跟父亲长大,虽说父亲事业有成,他也不愁穿不愁吃,但是父亲工作繁忙,父子感情并不深厚,因为到了叛逆期,逃学、旷课的情况时常发生,孟父就把送到了颇有名望的"王丽班"。
孟超长得高大、阳光,刚入学就认识了何小厉(化名),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开学没多久,他们就成了好兄弟。
在学生生活当中,从小就丧失母爱的孟超得到了王丽关爱,除了辅导学习外,在2005年暑假孟超还认了她做"舅妈"。
2006年初,学校举办了一场比赛,在比赛结束后孟超和王丽一起去送道具,两人独处时,孟超向她表露了心意,就在那一天晚上,王丽给他发了短信:"我也喜欢上你了,但是我知道,我们不能……"
两人捅破了窗户之后,也不再顾忌什么,他们也发生了关系,此后孟超旷课、早退王丽都会给他打掩护,每次放学,孟超就会提前离开,到她家楼下等,晚上八九点才回家,王丽甚至把自家的钥匙给了他。
但是王丽从来不让孟超早上来见她,说是早上人多眼杂,让人发现了不好。
孟超相信了,不过他也听到了另外一种流言,同学们都在说自己的好兄弟何小厉跟王丽的关系不一般,他们两人还经常在一起吃饭。
孟超私底下也问过何小厉,但何小厉表示两人是清白的,只是自己家境不太好,王丽很照顾他。
2007年9月10日,教师节当天,孟超打算给王丽一个惊喜,他打破了以往的规定,一大早就去了王丽家中,他用钥匙打开了门,然而看到王丽和何小厉两人穿着睡衣站在一块,孟超就算是再傻,也明白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孟超气愤地离开了,他跟何小厉之间的友谊也是碎了一地,而王丽在学校里面依旧不顾众人的眼光同何小厉一起吃饭,可这些落在孟超眼中极为刺眼。
王丽经常给孟超发消息,说何小厉脾气很大,知道两人的关系,经常拿这件事威胁她,她也是迫不得已……
孟超看到这些也是彻底陷入了疯狂,他把全部的责任都怪罪到何小厉身上,认为是何小厉破坏了他跟王丽的感情,原本开朗的一个大男孩变得沉默寡言,脾气暴躁。
孟父后来回忆说:孟超经常会砸桌子、撕卷子,一个人抽烟,还经常说要他付出代价。
孟父以为他读书压力太大了,并没有想过到儿子会身陷"师生门"事件。
案发之前,何小厉还过了一次生日,孟超也参加了,两人并没有起什么冲突,但也没有说过话。
2007年9月27日,孟超带着一把刀冲到了何小厉出租房中,昔日的兄弟如今拔刀相向,孟超更是将其刺死,何小厉的死亡,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影响的可只是孟超,当然了孟超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孟超因为无法正确对待感情问题而选择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有: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等等。
孟超的行为并不构成情节较轻,而且孟超已经年满18岁,作为一个年轻的成年人,理当知道杀人的后果,但在明知会酿成他人死亡前提下而实施杀人,主观恶性大,经法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而王丽也离开了贵阳,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条年轻的生命,三个崩溃的家庭,学校和教育界也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次又一次的"师生门"事件,也在叩问着全体师生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