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一大润发超市原工作人员反映:大润发抓住小偷后,有自己的一套"独特"处理手段:发现小偷后不会提醒他,也不报警,而是等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随后会以通知学校家属单位来威胁小偷。报料人称超市还会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10倍到20倍不等。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他告诉记者,平时防损部的工作人员都会在超市内不断巡逻,一旦发现有小偷出现,他们就会盯住不放。"看到拿东西的人不付钱,我们会一直跟着他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也不提醒,等到出门的时候,再把他揪回来。" 依我个人的理解来说,小偷在超市里偷东西,不值得同情,应该严厉处罚。但是处罚权应该是公权公施,而不应该成为私刑私用。所以说这家大润发超市私罚小偷获利的事,暴露的是因恶施恶的社会之痛,小偷需要罚,这家大润发超市也应该被办!应该办它!不知道关注社会的朋友们,如何看这个问题?敬请留言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