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跳水项目女子单人十米台项目的决赛当中,2007年出生的全红婵以466.20分的总成绩夺得冠军。 14岁的全红婵在比赛上化身狂战士模式,"杀"疯了: 第一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0的《107B向前翻腾三周半屈体》,得分82.50,轮次并列排名第1位。 第二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407C向内翻腾三周半抱膝》,得分96.00分。总成绩178.50分,排名第一位。 第三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3的《207C向后翻腾三周半抱膝》,得分95.70。总成绩274.20分继续稳居第一位。 第四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6243D臂力向后翻腾两周转体一周半上》,得分96.00。总成绩370.20分继续排名第一位。 最后一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5253B向后翻腾两周半转体一周半屈体上》,得分96.00,五轮动作拿到了三个满分,总成绩466.20分完美夺冠,领先优势达到了40.80分,帮助中国队实现了该项目的奥运会四连冠。 全红婵大获全胜以后,配合现在强劲的中国国力、经济,对西方的"高血压指数"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澳大利亚首先绷不住了,直接"发病"。 就在全红婵夺冠后,澳大利亚新闻集团旗下媒体News.com.au,阴阳怪气的报道称:全红婵即便表现惊人,拿到了满分,却"没有露出笑容,观众都被她丝毫没有愉悦心情的这一幕惊呆了"。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全红婵是非常开心的,人家还准备去游乐园玩、去抓娃娃、吃辣条呢。 真正不开心、没头脑的是澳大利亚,作为反华急先锋的土澳,他们面对日益强大的中国,非常惊恐,已经到了化身阿Q模式,无法正常的观测现实了。 澳洲媒体阴间滤镜版新闻: 现场真实情况: 澳洲绷不住以后,我国台湾省内某些人也坐不住了,一家名为EToday新闻云的台媒以转述德国媒体的方式,强调全红婵苦练和缺少玩耍时间的方式,试图让读者认为中国运动员是"无灵魂的奖牌工厂"下的产物。 台湾省内的这个抹黑,是源于德国《南德意志报》记者对中国羽毛球运动员陈雨菲的攻击,只要中国胜利,就要被扣帽子是"无灵魂的奖牌工厂"下的产物。 台湾省内蛙媒之后,德国媒体也又开始发作了,8月8日德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图片报》写了篇"德奥委会主席阿方斯·霍曼严厉批评儿童运动员",来指责全红婵的成绩。 霍曼无耻的声称,"这种不断降低参赛者年龄的方法是没有意义和不负责任的。"这种人居然可以成为奥委会主席,要知道德国滑板运动员莉莉·斯托菲修斯与全红婵同岁,也是14岁。 请问严谨的德意志精神何在?本来这个年龄就可以参加比赛,全世界这个年龄段的运动员都有,比如英国女孩布朗13岁打破奥运参赛记录,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眼红、嫉妒狂。 澳洲、台湾省绿媒、德国媒体等等...这些反华势力攻击全红婵虽然恶心,但是有一个现象更不容忽视,那就是国内网红对于全红婵家庭的伤害。 从全红婵夺冠以后,她家乡"广东湛江XXX"就开始成为全网网红打卡地,甚至全红婵的堂哥都不得不求这些网红小点声:说奶奶2天没休息了。 大量主播冒雨在全红婵家外直播,犹如丧尸围城一样,很明显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防疫压力,有的奇葩主播为了搞怪,甚至说要爬到全红婵家附近的树上,把菠萝蜜搞一个带走。 对于外界传闻的当地企业向她家捐赠一套房子、一个商铺以及20万现金。全红婵父亲表示:"我也感谢他们有心来,但我真的什么都没拿到,我一分也没拿。" 这是比较淳朴的一家人,她本人也只是一个孩子,如果说外媒我们管不住是没办法,我们是不是应该管一下国内的网红们?某短视频平台主播大量聚集在她家门口,就是典型的自己人搞自己人。 首先现在是疫情期间,外地人过多聚集是有风险的,让冠军极其家人暴露在危险之中,合适吗? 其次是一个舆论导向问题,现在直播方便以后,动不动某地某人出名了,周围人就全民开始直播,偷窥人家的日常生活,这是否构成骚扰违法? 最开始这股风气是始于流浪大师,流浪大师火了以后,本来无人问津的他,马上就被一堆网红包围直播。 还有大衣哥也是,他火了以后,全村村民开始偷窥他私生活,甚至最后大衣哥不给拍,还被村民鄙视,说大衣哥嘚瑟。 这种风气很不好,如果我们要建设美丽乡村,这种恶俗的风气,应该成为法律和地方道德建设的关注点。没事别骚扰其他人,人家就是暴富也和你没关系。 最后是直播平台的问题,如何禁止骚扰直播。现在技术这么发达,我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解决其实很简单,只要有骚扰他人隐私的恶俗直播,就对其进行投诉,平台方面应该迅速处罚,比如封禁其直播和打赏功能。 以上是国内角度值得思考的事情。 对于海外媒体的抹黑,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方法,现在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已经出台,在美国副国务卿舍曼访华之前,我们就制裁了七名反华分子。 7月16日,美国国务院、财政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发布所谓"香港商业警告"。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将7名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金融制裁。 随后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对前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 《反外国制裁法》总体是国家层面的,去制裁那些抹黑中国的小角色有些杀鸡用牛刀了。也许我们应该考虑,有一个适用于民间的反制法案,配合中国国内法律系统,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中国国内起诉外国相关机构、组织,如果对方拒绝道歉、赔偿,我们就可以对其展开制裁。 中国的制裁确实是有效的,因为今天已经经济全球化了,全球产业链是相互配套的。比如BBC记者长期抹黑中国,但是这些记者从BBC离职以后,未必不会去其他西方大企业工作,而只要是国际大企业,几乎就不可能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没有关系。 目前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是只要制裁,对方就不能来中国,中国国内的财产会被冻结,本人、亲戚朋友都不能和中国经济发生联系,所在的公司也不行,是彻底的封杀。 而从新疆棉到全红婵,国外的那些媒体,对我们中国公民的名誉侵权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其实这从法律角度是可以解决的一件事,那就是出台相关反制机制,一旦我方起诉对方,对方拒绝回应、道歉,那么制裁就可以启动了,类似国内对老赖的 强制执行 一样。 比如抹黑全红婵的《图片报》是德国最大的媒体,媒体的收入就是来源于广告,而德国的大企业都是全球化程度很高的,绝对和中国市场联系紧密。 如果我们出台一个反制法案,规定对华出口的德国企业,不能在涉嫌犯罪的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反华媒体基本都是涉嫌诽谤、名誉侵权),那么我相信这绝对会暴击德国《图片报》的广告收入。 德国媒体对于全红婵名誉侵权确实是证据确凿,同样14岁的运动员很多,但是德国媒体却只攻击中国运动员,这种双重标准的行为,至少名誉道歉是应该有的。 中国现在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德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有超过5000家德国企业在中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在中国的分公司已经达到100多家,营销额超千亿,为各行业提供超12.5万种产品,如果德国离开中国市场,最起码损失2435亿人民币左右。 在如此巨大的贸易量下,双方都相互有巨大利益的。但是很明显,是德国在中国的利益,要大于中国在德国的利益,我觉得在这种情况,我们是具备对德国讨个说法的基础。 其实不用太复杂,让5000家在华德国企业都遵守中国法律即可,不要在涉嫌犯罪的主体上面继续广告投放,就足够《图片报》死了。 也许现在唯一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就是美国还支棱着,如果没有美国,那时候很多事情,我们就可以慢慢算总账了,这一天不远了。 世界上没有那种坏事做尽,但是还想好事占全的事情。希望德国、台湾省、澳洲多给自己积点德。 拉清单、然后执行清单的时代即将到来,毕竟谁也没想过,今天的中国会制裁美国反华人员吧? 美国现在已经成为西方"全村的希望",不过问题就是他现在整天都想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