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民间的一种婚嫁风俗,每次谈及彩礼都能引起一阵热议。 有不少的人也曾提议废除彩礼,但作为一种延续数千年之久的风俗,已经深深植根于传统文化当中。 《礼记》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 古代很重视彩礼,现代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废除彩礼,《民法典》第一千零成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彩礼都是婚姻当中很重要的一环,可这一环往往会引起很多的纠纷,江西于都县就因为彩礼问题引发了血案。 2015年9月26日,中秋节佳节前一天,人们都在为中秋做团圆准备,然而华铭(化名)一家却发生了一场近乎灭门的血案,一推开门,他就看见岳母、儿媳和七个月的孙女躺在血泊当中。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马赶到了案发现场,进门就看到了作案用的凶器,是一把长达20多厘米的杀猪刀。 警方赶到的时候,死亡者也被送往了医院,78岁的老太太由于伤势过重,一直都待在重症室,婴儿因为体质弱经抢救无效死亡,只有儿媳苏醒了过来,但是儿媳却说并不认识凶手。 从凶手的作案手段和现场情况来看,不像是一场入室抢劫案,更像是一场蓄意报复。 华铭一家的人际关系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仇家,到底是谁会下这样的毒手呢? 华铭提供了一条线索,就在案发前不久他收到了一条"恐吓短信"说要杀了他们一家,还要杀掉其他人,发来这条短信是华铭的外甥女婿刘为忠。 虽说是外甥女婿,但双方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只是见过一两面,在华铭的印象当中,这个外甥女婿很老实、内向、不太爱说话,自从他跟外甥女结婚之后,双方的家庭也很少走动,刘为忠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是特别了解。 初步来看,刘为忠有作案嫌疑,而他在短信中还提到要杀掉陈某月,这个陈某月就是刘为忠的妻子。 警方在陈某月的婆家找到了她,她是安全的,警方又找到了刘为忠的父母了解情况,就在案发当天晚上,刘为忠在父亲的劝说下,选择了自首。刘为忠也交代了自己作案动机,这场恩怨纠葛还要追溯到3年前。 在一些农村地区盛行早婚,特别是女孩子,十七八岁就被父母催婚,陈某月就是其中一个。 2012年,陈某月只有16岁,父母抱着女大不中留的想法要将她嫁出去,经人介绍认识了22岁的刘为忠,两人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农村地区大多数都是经人介绍,他们也都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刘为忠的父母和陈某月的父母谈了一笔9万元的彩礼,由于未到法定年龄,刘为忠和陈某月只是在村子里面摆上了几桌酒席,请了几个见证人,这婚事就成了。 刘为忠虽然不太爱说话,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样子,但是脾气非常暴躁,自从嫁过去之后陈某月就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在刘为忠心里,这个妻子是花9万元买回来,应该给他家当牛做马。 这九万元的彩礼也成了刘为忠心中的一块疙瘩,稍微喝点酒或者脾气来了,他就会拿九万元说事,对陈某月不是骂就是打,刘父拉都拉不住;有时候跟村里面的男性多说上几句话,也会遭受无妄之灾,这样的苦日子一直持续了近3年。 伴随着陈某月怀孕,总算是迎来了一段安宁的日子,公婆都非常开心,而丈夫也不再对她动手,全家人都盼着陈某月能够生一个大胖小子为刘家传宗接代。陈某月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生下了一个男孩。 然而这种幸福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孩子体质太弱患病夭折了,这一个沉重的打击让全家人都喘不过气来,刘为忠也将丧子之痛一股脑都倾泻到陈某月身上,认为她是一个不祥的女人。 刘为忠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稍有不顺心就对陈某月家暴,陈某月实在忍受不了,干脆逃回了娘家,刘为忠多次让陈某月回家,但是陈某月遭受着非人待遇,怎么可能回家,她想要离婚。 刘为忠表示可以离婚,但是陈某月父母必须要退还九万元彩礼费。陈家自然是不同意,就算是是法律上对于退还彩礼也有一些规定: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刘为忠和陈某月的情况相对复杂,这笔彩礼肯定是难以要回,刘为忠是越想越气愤,觉得陈某月一家就是来骗彩礼的,于是就在案发之前他给陈某月一家发了短信进行威胁,并在中秋节前一条杀害了华铭一家。 刘为忠的动机和行为已经构成图故意杀人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为忠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