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有孩子的人,我向来最痛恨的除了人贩子,就是买家。 动物保护方面都在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保护动物来养都要判刑,前阵子有个新闻,有个饭店养了鹦鹉被举报都判刑2年。那活生生的孩子怎么说?郭新振可是被那对夫妻从人贩子手上买去养的,而不是从福利院领养。 他们那是非法的买家,不是养父母。这些所谓的养父母,就是人贩子的客户群体。 昨天看到一个法律人士说的,尽管养父母将买来的孩子养大了,但由于孩子本身就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收养关系在法律上不成立,所以购买来的孩子,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郭新振留在所谓的养父母身边尽孝,这个结果,真的让我震惊又失望。 其实在用到"购买"这个词时,我的心里是很痛恨痛的,那是好好的孩子,不是什么商品,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核心,失去了这个核心,那个家庭可能分崩离析,可能再也没有欢乐,可能一辈子惶惶不可终日,没有了前途和希望,那样的痛苦,有了孩子的人都懂。 《失孤》这个电影曾让很多人看着落泪,现实里的原型郭刚堂寻孩子24年,不过299公里的路程,他走了24年,这其中的心酸,谁给他买单呢? 在失去孩子之前,他本来是一个能力很不错的人,当时就已经是全村收入最高的年轻人,一家人和和乐乐,计划奔赴好生活,但是失去郭新振后,一家人的天都塌了。 他为了找儿子,跑坏了10部摩托车,家财散尽,甚至要去乞讨。 他的妻子一个人在家里苦苦支撑,小儿子也因为家庭气氛变得沉默寡言,被人欺负了都不敢反抗。 郭新振的养父母抱着他享受天伦之乐时,他的生父母为了他在天天以泪洗面。 养父母欣喜他长大了可以给自己家延续香火时,生父母在绝望中苍老下去。 养父母在给他买房买车时,生父母在颠肺流离苦难无边。 而最终,好不容易生父母找到他了,他说要陪在养父母身边,养父母还说希望静一静吧,不想生活被打扰。 我真的笑了,还嫌弃被人家打扰到平静生活了,你的幸福全部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的痛苦上,你有何资格谈被不被打扰? 有人说,孩子能继续跟着养父母,说明孩子是善良的,知恩图报的。 我这时候只想问他一句话:"这样的恩给你,你要不要?" 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社交圈,工作,现实经济很多因素导致他选择养父母,有自己的苦衷。 但是亲生父母呢,他们因为失去孩子所受的苦,有谁来买单? 他们自己的孩子,自己养不活吗,需要你去抢来来养?这个狗屁恩情,谁稀罕? 还有人说,起码他们没有虐待孩子,把孩子好好养大了,说明他们是善良的。 讲真如果真的善良,作为一个有孩子的人,就应该想得到人家亲生父母找孩子的心焦,遇到被拐卖的孩子了,应该报警帮孩子找亲父母,那样保证谁都会顾念你的恩情,你买孩子所花费的钱,人家亲生父母肯定感激涕零的还给你。 如果真的喜欢孩子,可以通过正规手续,去领养孤儿,去福利院,但是他们嫌麻烦,选择了直接跟人贩子对接,拐走别人的心肝宝贝。 更何况,郭父这个寻亲闹得全国皆知,郭父带着孩子的照片,找遍那么多地方,他们会不知道吗?他们全家的人,都没看过《失孤》吗?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是怎么好意思心安理得的抱着别人的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我真的想不明白这世上的人心怎么能自私到这样的地步。 就因为他们家没男孩,所以要让人偷走别人的儿子,来给自己家延续个香火。那延续的是香火吗,是罪恶吧。 如果这样的恶作下来了,还能继续安享晚年,享受孩子的孝敬,我怀疑大家都要义愤填膺。 我的心脏坏了,那我去花钱把别人健康的心脏挖来我自己用,我还用药物好好保养,我也对那个心脏很好,行不行? 买个赃物都犯法要被判刑呢,买孩子不犯法,不该得到惩罚? 对恶人的善良,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郭刚堂专门发了一个声明,说尊重孩子的意愿,把孩子的养父母当亲戚走动,尽最大的努力,把关系处理好,让孩子去孝敬抚育他长大的亲人。 我能想象到,他发这个声明的时候,心里头有多痛,有多恨。 只是为了孩子,通通忍下来了。 他有什么办法,他除了为孩子着想,还有什么办法? 他为了孩子着想,却不知道谁为他着想。为了寻找被拐的孩子,毁了一生,最终还要他向伤害他的人,跟人贩子合谋拐走他孩子的人示好,跟仇人做亲戚。 他的心里,有多憋屈,有多悲哀? 我很讨厌有人说养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给孩子买房买车是恩。 重男轻女的家庭,宁愿买个男孩来买房买车,也不给女儿积攒家财,还吸女儿的血,让女儿做伏地魔,这样的人本身已经够恶。 更何况,那个男孩,本来是别人家的心肝宝贝,他们挖了别人的心肝,让自己的女儿去帮他买车买房,有什么值得感恩戴德的。 纵使他们为那个孩子做再多,也抵消不了他们做下来的恶。 永远抵消不了! 他们不配那份天伦之乐,不配拥有儿孙,不配让郭新振孝敬,真的不配。 愿天下再也没有人贩子,愿人贩子的买家最终都人财两空,还被追非法买卖的责,接受法律惩罚跟对亲父母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