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惨死家中,凶手是闺蜜?
昨天刑法修正案草稿二审稿13日提出草案,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消息一出网友们都很支持,未成年一直受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未成年一定是正面阳光,单纯美好的。
但如果他们是主观意志的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
戴脚镣的女孩
豆瓣:6.7
十六岁的少女芙荷 赤身裸体惨死家中,她身上有着大大小小不同的七处刀伤。
嫌疑人是芙荷从小到大的好闺蜜丽姿 ,因为案发当晚只有丽姿和芙荷睡在一起,并且早上出门后丽姿的行踪可疑,
芙荷的死亡时间,丽姿也无法给出确切自白,据她说此时正和弟弟在公园却没有人可以证明。
但丽姿却矢口否认自己杀了芙荷,被逮捕后一直保持沉默,不多说一句话,她身上有着这个年龄不曾有的老练。
两年后,丽姿一直被囚禁在家里,她的脚踝上套着电子镣铐。
丽姿想出去,父母却用严厉的话语斥责她,连朋友来家里见面都被严密监控,被囚禁在家的丽姿,十分抑郁。
因为几天后就是丽姿的庭审,在这期间她必须老实呆着不能出任何差错。
法庭上,通过芙荷的妈妈,芙荷的男女同学以及丽姿的父母,我们构建出一个和我们想象不太相同的丽姿。
芙荷死前的一个月,芙荷和丽姿曾发生过严重的争吵,原因是她们打赌,如果输了丽姿需要给一个男同学口交。
丽姿输了按规定她需要给男同学口交,而进行过程中芙荷把这一段激情视频录制下来并放在了网上,
随后丽姿要求芙荷删除视频,她却不肯,十分气愤的丽姿,就和芙荷发生了争吵,并扬言,我会杀了你。
不仅如此,丽姿的私生活糜烂,同学们的风评并不是太好。
仅十六岁的丽姿已经有过好几个性伴侣,并且被丽姿口交的男生实际上和芙荷关系暧昧,可他和丽姿却不熟就可以进行这么亲密的行为。
从这个男孩口中我们得知,案发前芙荷一直说对丽姿十分恐惧,这种恐惧源于一个月前,视频事件两人关系的分裂。
而这个男孩一直说丽姿对芙荷有威胁。
这种指责像针一样,扎在丽姿父母身上,他们心里那个安静,乖巧的女儿原来私底下和自己以为的全完不同。
紧接着丽姿的律师就给出了一段案发当天的视频,丽姿和芙荷贴身热舞,和男生嘴里说的恐惧,截然不同。
到底是哪一方在撒谎?
随后尸检方也给出一份报告,证明无论是受害者的身体上、手指甲里的皮肤都能断定有丽姿的DNA,两人可能在案发有过互相撕扯。
但丽姿却说:她们实际在互相取悦,让对方达到高潮,然后赤裸的相拥而眠。
紧接着在丽姿的家中也发现了犯罪工具相似的刀具,但经过鉴别却不是作案工具。
似乎所有的证据拿出来后,就被一一破解,而丽姿一直据理力争,表现的稳定平和...
于是这场这个故事,就围绕着这场庭审慢慢摊平在我们面前。
从不同人的角度,受害者母亲、男同学、检察官、法官...还原了这个故事,
似乎每个人在陈述这件事的时候,都会不同程度的偏向自己以为的一方,以为的真相。
但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最后法官以证据不足将丽姿当庭释放。
被解下电子脚镣的那一刻,丽姿却把芙荷送给自己的一个项链绑在了脚踝上。
其实这是一部并不好看的电影,因为你需要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整个故事,而电影最后也没有给这个故事一个真相。
有人说,丽姿把芙荷送给自己的项链戴在脚踝上,这很明显,她就是凶手。
但也有人说,法官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一个"石锤",所有的证据都是莫名两可,丽姿被释放是情理之中。
但电影让我不舒服的是,当一个16岁的少女被指有罪,所有人都突然涌出来,想把她拽进湖底似的。
说她私生活乱、说她恐吓别人、说她没有感情成熟老练。
但这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受害者,也没有完美的嫌疑人。
私生活混乱,不代表她就是一个杀人犯。
性格乖张,也不能代表她会冲动杀人。
没有因为闺蜜的离开哭泣,不能代表她是一个冷血的人。
而没有证据的恶意揣测别人,所有的回答都是我听说,这会是真相吗?
我们总是用道德和法律在规范一个人,犯法一定要受到惩罚。
但未成年人犯罪,在既定事实上,还是希望给他们保留一点私人空间,因为大部分的孩子,人生只是刚刚开始。
如果犯罪是必须要担负的法律责任。
那道德,就只能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