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出轨拒绝与丈夫行房,丈夫霸王硬上弓,构成犯罪吗?
【案例】
张某与妻子本原本是恩爱和睦的小家庭,后因妻子翠花出轨,翠花开始不爱与张某行房事。但此时张某并不知情,只是以为妻子有些性冷淡。在某日酒后回家,张某再次与妻子说欲行房事,妻子这次依然拒绝(实际翠花因出轨才拒绝)。
张某顿感恼火,后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后因此事妻子,第二天就愤然离去声称回娘家。张某以为妻子回了娘家,但其实翠花跑去了情人家。张某对昨天酒后之事深感羞愧,于是携礼品去丈母娘家道歉。
但去后才发现没翠花不在娘家,于是四处给妻子的朋友打电话询问可能去处,才从朋友口中得知妻子出轨了......
张某在家中颓废,想起平日待妻子不薄,甚是心寒。一番心理斗争之后本打算和妻子提出离婚然后各奔东西。但妻子竟然想回家提出离婚。张某瞬间被点燃,将妻子打到在地,然后再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
后妻子报警,张某高呼:"婚内强奸不是强奸,你们不能抓我!"
请问,对于张某是否构成强奸这件事,你怎么看?
法律说婚内不构成强奸吗?
没有。
很多朋友会说,婚内强奸不是强奸。
但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内强奸不是强奸,法条上只是规定了强奸的犯罪模型,并没有明确指出说婚内的强迫发生性行为不是强奸。
但因为司法实践中,多数情况并不将婚内的强迫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义为强奸才导致了这一认识的存在。
为什么婚内强奸一般不被认定为强奸?
之所以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判定强奸,是因为此类情况
一方面是不容易取证,另一方面是因为婚姻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已婚妇女的性自主权的最核心内容是不与丈夫以外的男子性交和不公开性交,丈夫使用强制手段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虽然不具有正当性,但婚姻制度的基础就是两性关系的结合。并且如果将婚内强奸完全排除在法律之外,那妻子岂不是可在任何被强迫的情况下,进行正当防卫?
换句夸张的话,
如果只要婚内就不构成强奸,那岂不是强奸妓女是强奸,强奸妻子不是强奸。
但这是夸张的说法,而实际是要结合这一事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看强迫程度及双方具体情况来判断。
张某在离婚期间的行为或构成强奸
根据上述理论判断的话,
张某第一次强迫行为,虽然也违背了妻子的意志,但基于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期间,这一行为理论上不会被定义为强奸行为。
但张某的第二次行为,
一方面是处于与妻子离婚期间这一非正常婚姻关系阶段,二是张某采用暴力等手段也超出了上一次的程度,所以还是会构成强奸罪的。离婚期间已经不再是一个正常的婚姻阶段,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阶段也就丧失了一般意义上的婚内保护。
结语:
婚姻是一种神圣的存在,更是双方的一份契约,始于爱情,忠于契约。
翠花的出轨行为才是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核心因素,这也是翠花的罪过之处。但出轨不是犯罪,不会被刑罚处罚,但张某冲动后的暴力行为,却构成了犯罪。这是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惩罚自己的人生。
这是既同情,又气愤啊。
对于翠花出轨,张某犯罪,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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