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江苏宿迁小伙王某和姑娘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在七夕节、中秋节等节日里,王某会给李某发520元、1314元等小额红包表达爱意,一年来累计转账和发红包共13万多元。两人分手后,王某想索回恋爱期间转账给李某的款项。法院判定,"520"与"1314"之类特殊数额转账不可退,剩下的钱财,女方则需归还共8万元。 本来都磨刀霍霍了,认真看完居然是被忽悠了,女方在恋爱存续期间借钱创业那就是借贷嘛,其实一般的日常的金钱来往大概就是几种: 01.借贷 就是普通的借钱还钱,这种打没打欠条都是属于借贷,我国关于借贷的法律法规很多,比如《合同法》第十二章详细规定了借款合同,明确约定是借出去的钱,当然按借贷,借贷总是要归还的,如果当时约定了利息还要支付对应的利息,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02.一般赠予 比如说特殊节假日的发的红包1314,520,这种就是一般赠与,无需归还。过年过节收到钱和礼物记得微信回一句,谢谢亲爱的送我礼物!03.附条件赠予 比如彩礼,等大额的赠与,这种一般就是我以为你会和我结婚,我才给你的之类,如果不结婚当然可以要回,彩礼给你,不结婚就还回去!谢谢。哎,讲来讲去还是要懂法!这年头谈个恋爱都不安全,不如考研! #男女朋友分手后该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