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之间通过自己注册、运营的今日头条帐号"娱记在线"撰写、发表了多篇"丫鬟传"系列文章,在文章中针对范冰冰女士发布了大量不实信息及侮辱性词汇,严重损害了范冰冰女士的名誉,给范冰冰女士造成了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 目前,本案已经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2020)京0491民初31688号生效判决,本人的上述行为被判构成对范冰冰女士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女士的名誉权。本人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并就上述侵权行为给范冰冰女士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深表歉意!在此,本人向范冰冰女士公开致歉,恳请范冰冰女士予以谅解! 致歉人:廖炜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