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场荒唐畸恋60岁老太联合新情人,对60岁旧情人痛下杀手
四川一场荒唐的老年三角恋引发的血案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因为感情和生活的需要,谈起无限夕阳好的"黄昏恋"。他们就如同正常情侣一样相互依偎,相互关怀,但幸福感情的背后同样也有许多矛盾。
四川一桩桥头迷案牵出三位老人的恩怨纠葛。
2020年4月6日,四川射洪市仁和镇出了一场"车祸",这场车祸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小镇各个角落,警方赶到现场,从桥头打捞出了尸体和摩托车。
初步来看是死者是误将摩托车开入河床引起了一场意外事故,警方排查了现场,却发现很多疑点,从路边到河边大约有五六米远,周边有护栏,如果死者是冲下去的摩托车应该有刮痕,但是摩托车并没有这种痕迹。
警方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当天晚上桥头周边出现了两个十分可疑的人,经调查这竟然是一起情杀案。
死者袁某时年65岁,他因为要接送孙儿长期租住在镇上,2010年他认识了同样要接送孙儿的罗芳(化名),虽说两人都有家室,但各有各的不幸,所以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还是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两人也从朋友关系发展到了情人关系,考虑到双方都有家室,而且年纪一大把他们就偷偷来往着,但是走到一起之后,罗芳才察觉出袁某有暴力倾向,他只要心情稍微不顺心,就会殴打罗芳。
罗芳对这段感情也渐渐失去了信心。
2018年,罗芳的生活当中又闯入了另外一个人,60来岁的王某。
王某跟罗芳居住在同一单元,两人经常都会在广场上相遇,有时接送孙儿孙女也会结伴而行,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络了。
罗芳在一群老人当中打扮的相对前卫,而王某温柔体贴,双方还是有吸引对方的优点,一边是永无止境的暴力男袁某,一边是呵护她的王某,罗芳做了一个正常人都会做出的选择。
但是选择王某,就意味着要跟袁某分手,长达八年的感情,哪有那么容易说断就断,袁某也是一直纠缠不休,罗芳提出分手之后,袁某就要求罗芳给他2万元的分手费。
他们都是60多岁的老人,根本就没有收入,她根本就拿不出这笔钱,但是袁某不管这些,在她没有拿出这笔钱之前,袁某甚至在半夜撬门、撬窗户;罗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东拼西凑四处找人借钱,总算是借到了这笔钱。
但是袁某只是说气话,他知道罗芳的经济能力,所以才提出了一个她"不可能"完成的要求。但没想到罗芳的分手意志这么坚决,袁某隐隐约约察觉出了一些不对劲,稍微一打听,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分手。
袁某在得知罗芳有了新情人之后脾气变得更加暴躁,甚至在大白天去找罗芳,两人的一些是是非非都在镇上传开了,2020年4月5日星期天,孙子放假在家玩耍,袁某又一次的找上了门。
他丝毫都不顾及其余人的目光抓着罗芳的头发一顿大骂,罗芳这些年小心翼翼就是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这些事,如今袁某却在不断的触及她的底线,罗芳意识到不得不解决这个麻烦了。
当天晚上罗芳特定约袁某一起在外面过夜,等袁某熟睡之后,罗芳开门将王某放了进来,随后罗芳按住他的脚,王某用被子捂住他的头,将他给闷死了。
罗芳和王某趁着夜色将尸体带了出去,一直推到桥头,伪装成袁某失足落水的假象,但他们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自己精心布下的局轻轻松松就被警方给破解了,其实两人留下的证据非常多,想不被发现都难。
到案之后,罗芳和王某似乎也预料到了警方审问的这种情况,两个统一口径说袁某是当天晚上猝死的,罗芳因为怕这件事毁了她的名声,这才选择了抛尸。
有预谋杀人可比猝死抛尸情况要严重的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杀人罪,往往都是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像是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等,预谋杀人是已经预料到死亡这种结果,并放任或希望它发生,加上两人抛尸、毁灭罪证,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在警方的多次询问下,王某最终还是松口了,承认了谋杀袁某的事实,两人显然犯情节恶劣的杀人罪。
但这起杀人罪起因是袁某的暴力行为,王某和罗芳又是60多岁的老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
《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48条又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也就是说,60多岁的两位老人同样需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全部责任。但法庭考虑到是三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罪,应当酌情审判。
2020年12月15日,以故意杀人罪判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罗芳有期徒刑15年。
若是不看三人的年龄,其实这场"黄昏恋"就大多数的情杀案性质相差不大,两人的手段算是非常残忍,故作聪明,最终玩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