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0岁TVB前新闻主播柳俊江,去年9月于观塘食肆涉打斗被捕,警方控告他一项「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案件今日在观塘法院提堂,宣判控方不提起诉,柳俊江被判签保守行为1,000元,守行为12个月,交堂费500元。守行为期间保持行为良好,不可对任何人施以暴力,尤其是对受害人。 今早约9时25分,穿上西装的柳俊江神情凝重到达法院,案情指去年9月9日晚,当时正在跟妻子办离婚的柳俊江,在餐厅和妻子的姓朱男友人发生争执,有人被袭击,警方控告柳俊江「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受害人鼻梁瘀肿、嘴唇有伤,柳俊江认罪,控方不提起诉。 柳俊江离开法庭时神情轻松,问是否松了一口气?他有礼貌地点头,向记者挥手后离去。 此外,柳俊江涉去年12月29日晚上,驾驶私家车由尖沙嘴一停车场驶出漆咸道南,往油麻地方向行驶之际,怀疑未有依照交通灯号停车,与一辆前往天星码头方向的电单车相撞,柳俊江事后涉嫌危驾被捕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6月3日继续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