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情歌》:"我在苦苦等待雪山之巅温暖的春天,等待高原冰雪融化之后归来的孤雁......"婉转 悠扬,唱出了高原儿女的心声,曾经轰动一时;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首歌的原创者是谁?2021年 4月27日,有记者爆料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降央卓玛侵害作品表演权的纠纷案 缘于两首歌,其中一首就是《西海情歌》。 刀郎是《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温柔》歌曲的著作人,他将这两首歌曲的著作权授权给了 啊呀啦嗦的音乐文化公司管理。而降央卓玛在没有经过刀郎与啊呀啦嗦同意的情况下,就在商演 性质的演唱会中演唱了这两首歌曲。啊呀啦嗦称"并不了解该场演唱会的组织者身份。",降央卓 玛说:"该场演唱会的主办方为江苏某公司.",却没有出示证据。 此案经法院经审理认为: 案涉演出为现场演唱会,应具有其对应的演出组织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由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当然亦应由演出组织者向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故认定由降拥卓玛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余元。 该案突出体现了法院对原创作品的严格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制裁。 为什么刀郎与啊呀啦嗦如此重视这两首歌呢?除了作品本身出类拔萃外,还在于降央卓玛得实力 力;降央卓玛人靓歌美,有一定的知名度,一旦唱响了这两首歌,风头会盖过刀郎,也会影响刀 郎的市场。所以,刀郎与啊呀啦嗦处心积虑、鼓捣出了这个案子。 题主说大衣哥翻唱别人的歌曲到处上演"不侵权"并不确切。 去年,朴实憨厚的"大衣哥"朱之文也因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而官司缠身——被他多年前的好友谷传民告上了法庭! 2021年6月9日,知名导演谷传民突然公开发文称"大衣哥"朱之文侵权他的多首音乐文学著作权,自己已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一石击起千层浪。 朱之文本是农民,在2011年《星光大道》的舞台上,他身穿军大衣,高歌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震惊了全场,从此声名鹊起,成为了农民歌手、"草根"明星。 谷传民早前是朱之文的伯乐之一,他在朱之文出名的道路上,以自己专业媒体人的身份和拥有的资源为朱之文搭过桥,甚至于他还专门为朱之文量身定做了歌曲,大衣歌早前演唱的《火火的情怀》、《祖国情》等就出自谷传民之手。 朱之文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曾将那件见证自己成名之路的军大衣作为礼物送给了谷传民;可见,二人是有过"蜜月"期的。 但是,前年大衣哥为自己的儿子朱单伟举办婚礼时并没有邀请谷传民,当时,就有人猜测二人开始闹掰;2020年12月12日,谷传民在社交平台发文《出名不后悔,打脸陈世美》,并配上朱之文身穿军大衣的照片,这显然是在讽刺朱之文忘恩负义、过河拆桥。 2020年12月19日,谷传民又发文称,朱之文已经婉拒了为自己的诗集题写书名。这已经是在公开表示 ,大衣哥与自己决裂了! 2021年4月,谷传民再次发文,直言不讳地说朱之文撒谎成性,是"城府很深的高人"。 直至2021年6月9日,谷传民以侵犯了自己著作权的名义一举将朱之文告上了法庭。 谷传民关于大衣哥侵权的声明一发布,就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朱之文红了还留在农村从事稼业,保持了农民本色,难能可贵;他本人小学二年级没有读完,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并不了解,劝谷传民算了,没有必要弄个鱼死网破。 也有人认为,朱之文狡黠,成名后赚了个盆满钵满,诸多农民的举动是表演给人看的,早脱离了原阶层;他如此对待一手把他捧红的伯乐,说明他不讲良心;谷传民依法起诉他侵权是应该的,能起当头棒喝的作用。 而大衣哥却波澜不惊,他表示:"未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未做对不起别人的事","起诉是他的事,我搭理都不搭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暗示是谷传民主动找他推荐自己的歌曲的,待他唱了以后,谷传民又后悔了。 谷传民与朱之文的版权纠纷问题至今没有结论。 去年年底,大衣哥的儿子闹离婚时,谷传民还出来发声,表示要为大衣哥的前儿媳陈亚男留角 色,捧红她;显然是膈应大衣哥的。 看来,二人关于版权问题的纠纷还会有后话的!具体怎么 收场上,我们拭目以待。 不过,大衣哥出道十年了,由于侵权而受到抨击的现象并不多。我们应该清楚,如果大衣哥对着 青山绿水歌唱,或者在年会 、毕业典礼 、婚礼等场所歌唱 ,或者在家里为自己的粉丝歌唱 ,并 不是商演性质,大衣哥实际上是免费表演,如果标明歌曲的原作者,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这 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但是大衣哥风生水起、功成名就后,早就开始商演了 ,在公共场合演唱是有收益的,如果他没有 经过歌曲的作者和所有权者(买断歌曲的个人或者公司)的同意, 就使用人家的作品,就构成了 侵权行为 。谷传民起诉大衣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一,题干不对,大衣哥到处翻唱别人显然构成侵权。 第二,著作权侵权维权比较麻烦,损失很难举证,对方的获利也不好查清,现状基本是法院拍脑袋定数额。 第三,估计大衣哥被告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翻唱歌曲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况,只是自己翻唱欣赏,不具有商业性,或者在法定许可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也不侵权,但在一些商业场合翻唱歌曲就可能侵犯到别人的音乐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大衣哥翻唱他人歌曲,有他的经艺团队去协调安排,再加上他是层次最底的农民歌手,为人处事低调、亲和度高、做事不张扬、又为民做好事、为灾区捐款、商演费用也很低,就极少或没有同行次层高的名人去计较了。 因此,这就是大衣歌到处上演,也不侵权的原因了。 再这么唱下去,恐怕没那么幸运了,农民也要遵守版权法,降央卓玛是专业名唱家,刀郎只是警告一下,侵权是不对的,并没有收更高的费用 大衣哥翻唱,只能翻唱,再怎么着也走不出自我,顶多是捞个出场费,才几十万元,访谈回答又装傻不裝逼,都没拿当回事。 降央卓玛虽然斯文温婉,可是毕竟刀郎又好女色,还老是不被重视,所以借此蹭点热度,自慰一下。 大衣哥是一个农民,人家不会与他计较,他商业演出的时间也少,演出的出场费也不高,如果有人要大衣哥要版权费,会有人觉得太小气。降央卓玛不同,她是专业歌声,演出都是有较高的收益,所以有人告她 要版权费,是正常的,人家不会觉得他太小气,这是圈子里的游戏规则 。 原唱不一定比翻唱好,翻唱优于原唱,也是间接提高了原创的知名度,再好的歌没人唱也是废料,所以,有品位有素质,有格局的原创作者都希望他的歌唱便天下! 因为降央卓玛头上的光环不是大衣哥农民哥手可比的,没人因大衣哥挣那点小钱去找大衣哥的麻烦,真真的划不着呀,那真是猪尿包打人,不疼,但骚呀尿骚了,自己更骚。 因为专业歌手与大众歌手是有区别的 大衣哥翻唱不侵权只能说还不够水平,真正势力派歌手要被大众认可而不是炒作。其实大衣哥唱法是没什么技巧特别是唱腔有点土还应该修饰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