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被起诉,赔偿金额一个亿
早上起来就看到这么个消息,然后上网查了一下。整理一下思路,事件大概情节如下文所述。
因认为刘德华监制并主演的影片《扫毒2》在人物设置、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现手法、人物海报设计、片名设计、服装设计等等个个方面几乎是"完全"抄袭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博纳")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近日,环球博纳将刘德华以及电影《扫毒2》6家出品方公司以侵权纠纷告上法庭,提出连带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8月10日,网络消息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对此立案。并且晒出了不少文件以为佐证。
刘德华今年7月29日晚8点,刘德华在抖音开启个人账号首次直播活动"这平常的一天",与粉丝在线分享自己出道40周年的心路历程。
这场直播开播不到10分钟,观看人次就已经突破了千万。事后平台统计,刘德华的这场直播观看人次已经累计达到1亿次,同时在线人数400万,直接创造了平台直播的最高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整场直播中没有刷送礼物出现,因为刘德华在直播开始前,明确要求直播间关闭礼物功能,想让大家"更专心地看我几眼"。
刘德华 说:"不是庆祝一个人红了40年,而是庆祝一个人认认真真地工作40年。"仅从这个角度来看,刘德华还真的是配得上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这个称号了。
接下来继续前面被起诉的话题。
这不是导演阿生第一次对 刘德华 有意见了,早在2007年,阿生就认为,2015年刘德华拍摄的《我的少女时代 》的情节和自己以前的《和 刘德华一起唱歌 》情节几乎一模一样,有抄袭嫌疑。
据导演阿生介绍,《扫毒2》抄袭《完美情人》实际上是刘德华第二次严重抄袭自己的电影作品。早在2007年底,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阿生曾向刘德华及其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寄送过自编的电影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征求意见并希望取得合作。
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哪里来的底气和勇气想要与刘德华合作,这有点像刚出茅庐的打工仔去一家500强自荐并且说我想跟老板合作而不是帮老板打工。
在双方洽谈合作事宜时,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丧失亲友的阿生暂时告别自己所热爱的电影事业,投身到家乡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的宣传工作中。
阿生提出,2015年刘德华及其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拍摄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情节:女主非常喜欢刘德华,男主吃醋与其分手,结局刘德华出现并劝两人复合,与自己向刘德华方寄送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情节高度重合。
公开信息显示,《扫毒2》于2019年7月5日在内地上映,刘德华担任制片人、主演,累计票房高达13.13亿元,还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华鼎奖等最佳影片的荣誉,并代表中国香港角逐奥斯卡"最佳国际电影奖"。
这个时间点卡得很好。人家在2019年7月5号上映,然后还票房丰收奖项丰收。你这边2021年8月起诉人家。恰好是两年时间。又恰好是疫情期间大家基本上没办法正常工作只能刷手机刷新闻。
环球博纳起诉称,《扫毒2》与导演阿生(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名苟钰生)2006年执导电影《完美情人》(优酷视频发行版本为《春天别恋》)人物设置、情节、典型动作等完全相同。《完美情人》人物设置为4个男人的故事:男一梁风(阿生饰)、男二丁力、男三警察张强,以及男一、男二曾经共同拥戴的长者姚坤(义父)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
《扫毒2》中人物设置同样也是男一余顺天(刘德华饰)、男二地藏(古天乐饰)、男三警察林正风(苗侨伟饰),以及男一、男二共同拥戴的长者余南(郑则仕饰)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
我个人觉得像这种所谓情节配置相当雷同的电影电视,网上一抓一大把,就连获奖的电影也是如此。这样应该算不上抄袭吧?
阿生表示,在2020年底发现《 扫毒2 》有抄袭嫌疑,于是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收集证据,目前已将相关证据递交至法院。
作为一名导演,在电影上映1年半以后才觉得和自己的作品雷同,这个心是不是太大了点?
在娱乐圈中,关于电影抄袭的事很多。此前黄晓明的电影《烈火英雄》上映后取得了16亿元的票房表现,但随之而来的是《火烈鸟》电影方面将他们告上法院,认为他们抄袭了自己的电影,要求黄晓明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还有吴亦凡、陈学冬联合主演的魔幻电影《爵迹》,这部电影改自郭敬明同名小说,但也遭到了作家独孤意的起诉,认为他们的作品与自己的武侠作品《独孤神侠传》存在许多相似之处,要求制作方停止电影拍摄,并赔偿损失222万元。
看了下网络上大部分都是支持刘德华非抄袭而是巧合的观点,那么问题来了。这到底是刘德华真抄袭还是导演阿生的碰瓷蹭热度?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