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女排运动员朱婷在今日头条账号上发布消息,就自己被人造谣抹黑一事报警,文中称"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并且还附带了两张图,其中除了公证书之外,还有一张警方出具的案(事)件接报回执单。 朱婷今日头条截图 但很快,有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回执单中有亮点! 上海市公安局回复: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见下图: 回执单 那么,问题来了。 众所周知,近期受到吴*凡事件的影响,面对网络中铺天盖地的质疑,一些娱乐圈的明星们纷纷按捺不住,有晒律师函的,有发文说要报警的,也有少部分晒报警回执单的。其中,某电视台主持人何某工作室发文称已报警,见下图。 回执单 按照回执单内容所示,警方受理报案,并可通过相关方式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查询。 按照我国刑法对诽谤罪的规定,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没有提前向法院诉讼的话,法院不能对诽谤之人进行处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的,才由公安机立案,检察院公诉。 同样是诽谤,为什么两者报警后的结果却不相同呢? 欢迎讨论!